第一节 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1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页码: 83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02年期间,中国实行了近50年的公费医疗制度。在此期间,公费医疗费用超支严重,经历了多次管理改革。1981年试行了“定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方法,并在1982年实行了劳保医疗制度。1985年,卫生局将公费医疗移交财政局管理,并再次改革了管理办法,实行了“定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适当和个人利益挂钩”的办法。在1993年和2001年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最终于2002年开始执行医疗保险制度,标志着公费医疗制度的结束。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公费医疗

内容

1979—1980年,公费医疗费超支严重。1981年,试行“定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方法,加强公费医疗管理。1982年,实行劳保医疗制度,职工家属享受半费医疗待遇。1985年,卫生局将公费医疗移交财政局管理。是年,再次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归口管理,实行“定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适当和个人利益挂钩”办法,每人年药费定额为50元,包给享受医疗单位,单位全年发给个人30元作为诊病周转金,节余归已,超支部分由享受单位报支。1993年,实行“定额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门诊、住院费适当与和个人利益挂钩”办法。1994年始,医疗费逐年增加。1998年,逐步控制不合理医疗支出。2001年,公费医疗制度向医疗保险过渡。2002年,开始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至此,实施近50年公费医疗制度结束。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河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