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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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1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化设施
分类号: G249.272.1
页数: 3
页码: 794-7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文化设施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书店、剧场影院、工人俱乐部等。
关键词: 文化设施 天津市 宁河县

内容

一文化馆站
  (一)文化馆1984年,文化馆迁至芦台镇文化路13号新址,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3630平方米。2003年,投资300余万元扩建,2005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2634平方米,设有展览厅、排练厅、多功能厅、社团活动厅、快乐阳光艺术培训中心等10个文化服务阵地。2008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文化馆”。2013年,投资170万元,全面维修改造,使功能更加完善,设施更加齐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2014年,文化馆下设文艺部、美影部、《七里海》杂志编辑部、培训部、办公室,工作人员12人。
  (二)文化站(中心)室 1980年,全县19个公社、1个镇先后建立文化站。1989年,潘庄镇、宁河镇、丰台镇、芦台镇建立文化中心,潘庄镇、宁河镇建起乡镇影剧院。2006年始,推进乡镇文化体育中心建设。2010年,岳龙、丰台、苗庄、东棘坨、俵口5个乡镇文体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2009—2014年,全县有282个村、5个社区建立文化室,每个村文化室配备价值1万元文化器材;组建80个农民业余剧团、秧歌队、文艺队,年节期间演出。
  二图书馆(室)
  (一)县图书馆 1982年兴建新馆舍,地址在芦台镇文化路9号,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41平方米,1984年对外开放服务。1994年,实行开架借阅,在部队、社区、学校开展读书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绘画大赛、爱国影片放映等活动。1998年和2004年两次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县级三级图书馆。2007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宁河支中心开通运行。电子阅览室面积216平方米,电脑43台,实现了网上阅览,配备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多媒体等现代化多功能办公设备。是年,建成乡镇基层中心14个、村级基层服务点142个,至2014年12月,完成全县村级、社区基层服务点287个。2008年,县图书馆网站开通,涵盖电子图书200万册,电子期刊8000余种,网页设有宁河名人、宁河书画、七里海风光等内容。
  2013年,投资130万元,维修改造。馆藏书以社会科学为主,重点收藏文学、艺术、语言文字、文化教育、史地类图书及医药卫生、机械、电工、电子技术、轻工等类图书。设成人外借部、少儿外借部、采编部、辅导部、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8人。2014年,投资500余万元建成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使读者无偿便捷阅览12万种电子版图书,8000多种期刊杂志,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查阅书刊信息。
  (二)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宁河分馆 2006年,筹建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宁河分馆,藏书1万册,办理借阅证500个。对青少年读者开放,年接待读者6000人次。
  (三)农家书屋 2000—2007年,扶植丰台镇南埋珠村韩绍忠图书室,赠送书架、桌椅及图书1300册。2008—2014年,全县建成农家书屋230个,每个书屋藏书2100册,期报刊35种。
  三书店
  (一)新华书店 1980年,于芦台镇商业道重建新华书店营业,职工28人。1984年,在丰台、潘庄、造甲城、任风等乡镇建图书分店。1985年,发行各类书刊140万册,总销售额61万元。1989年,发行各类书刊144.96万册,总销售额1282.1万元,利润113.77万元。1993年,扩建营业大厅240平方米。1995年,发行各类图书1400余种160万册。1996年,建立图书超市,实行开架售书。2008年,被中宣部等四部委授予“全国服务基层、服务农民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发行各类图书25000余种,年销售1700万册,销售额1800万元。是年,新华书店搬迁芦台镇新华道28号。2010—2014年,年均发行各类图书1.2万种,年均销售1000万册,年均销售码洋1100万元。
  (二)个体书店、音像店、报刊亭 1985年后,除新华书店,各种国有、私营、个体的书店、书摊逐渐增多。1997年,开始对全县图书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取缔无证照书摊,1997年后,书摊全部取缔。2000—2014年,全县国有、私营、个体书店、报刊亭登记注册24家,个体音像店2家。
  四剧场影院
  (一)百花影院 1983年,由天津市电影公司投资20万元,县投资14万元,影院自筹资金3万元重修百花影院,是年竣工。影院有1363个坐席,每年放映电影480余场,观众达80余万人次。1998年,投资12万元建小影厅。2002年,百花影院拆除。
  (二)芦台大剧院 1979年,开始筹建芦台影剧院,1982年投入使用,投资272万元,占地面积3625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附设演员宿舍楼1幢,建筑面积600平方米。2003年,投资680万元,对其进行全面扩建装修改造,更名为芦台大剧院。改造后大剧院占地1.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外围广场面积8000平方米,软椅座位l142个;内设贵宾厅1间,舞台配置灯光、音响,新装630千伏安变压器1台,地板供热。2009年,芦台大剧院被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四部委联合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013—2014年,投资3500万元,对剧院内外部进行提升改造。
  五工人俱乐部
  1983年,新建工人俱乐部,位于芦台镇商业道28号,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16平方米。2007年,在工人俱乐部原址建县规划展览馆。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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