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防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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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防教育
分类号: E251
页数: 3
页码: 702-7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民兵国防教育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教育内容与原则、教育活动、教育基地等。
关键词: 国防教育 天津市 宁河县

内容

一教育内容与原则
  国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防理论教育、国防历史教育、国防法规教育、国防常识教育和国防形势教育5个方面。
  县国防教育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和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
  二教育活动
  县国教委利用广播、图片、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县、乡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的实例。1988年,县国教委两次举行“宁河县赴滇桂参战英雄报告大会”,6名一等功获得者在大会上作报告。县党政军机关负责人、县直各单位干部和群众1600余人聆听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负责人为一等功获得者家庭送去立功喜报和写有“功臣之家”光荣匾。
  1990年,规定在每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1周时间里,抓住具有历史意义节日和事件进行国防教育。1990年始,县国教委建立多种教育制度,县广播电台和乡镇广播站常年开办专题栏目,宁河电视台每周开设爱国影院节目,组织各级干部群众参加国防知识竞赛活动,将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和党校教学计划等。在国防教育宣传活动中,1996年,大北涧沽乡、芦台镇、县广播电视局、芦台新新商场受到天津市国防教育委员会通报表彰。1999年,芦台四中被天津市人防办评为全市“迎国庆”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先进学校。
  2001年,《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后,规定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为全国范围的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日,此后1周为国防教育活动周。印发《国防教育法》知识竞赛试题和辅导材料,宣传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国防教育法》系列宣传活动。2004年,第四个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日正值“九·一八”事变73周年,县国教委在芦台镇开展“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军民签名和集中咨询活动。国防教育活动周期间,县国教委还开展“军事日”“军营一日”等活动,邀请县党政机关负责人到军事训练基地参观军训成果表演。组织青少年召开国防教育主题队会、班会和军事夏令营、义务劳动等活动。
  三教育基地
  芦台一中国防教育基地位于板桥镇张子铺村东,距板桥镇政府驻地约7千米,距县城20千米,与天津市学生军事训练基地为一处。始建于2001年,占地面积1.07平方千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国防教育、兵器展览场地600平方米,展览室600平方米。2003年,被天津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天津市国防教育基地。2003—2014年,平均每年接待大、中学生1.1万人次。
  烈士陵园 (见第三十二编第二章第四节)2003年,被天津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天津市国防教育基地。
  方舟公园 (见第六编第二章第五节) 2003年,被天津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天津市国防教育基地。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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