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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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16.2
页数: 3
页码: 675-677
摘要: 本节介绍了从1979年到2014年期间,宁河县法院在刑事审判领域的工作情况。涉及了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行量刑规范化等方面的工作。还具体列举了一些重要案件的审理情况。
关键词: 刑事审判 复查纠正 量刑规范化

内容

1979年,依据“有错必究”和“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方针,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对1949—1978年审理案件进行有步骤复查,受理案件38件,审结37件。1980年,受理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各种刑事案件52件,审结49件,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判处395件案件、其后刑事案件123件、“文化大革命”前申诉案件142件,进行复查。1981年,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履行各项法定审判制度和程序,审结案件34件,组织旁听约6000人次。1982年,贯彻“打击少数、争取教育多数”方针和“惩办与宽大”结合原则,针对一些案件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3件,审结49件。1983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从重从快、一网打尽”方针,严把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和法律文书关,审理刑事案件219件,复查申诉案件28件,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件。1985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继续开展“严打”斗争,受理刑事案件48件,审结47件,判处人犯72人。1987年,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经济犯罪活动。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5件,全部审结。1989年,特别注意青少年犯罪问题、农民犯罪问题,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0件。1993年,突出大案要案审判,审结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69件。对青少年犯罪审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依法减轻处罚、适用缓刑,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6件。1995年,注重打击团伙犯罪、经济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4件,结案率100%。1999年,根据刑事审判团伙犯罪案件多、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多、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明显上升,判处人犯333人。
  2001年,开展“缉枪治爆”活动,重点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案件,审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案10件,处理人犯12人。2006年,审理皇姑庄村村民杨某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2007年,审结刘某等23人具有恶势力性质聚众斗殴团伙案。审结天津市首起医疗事故犯罪案件,1名乡镇医院医生被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2009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7年,至此4起利用为外地高考学生办理虚假蓝印户口诈骗、行贿、受贿案件全部审结。依法审理以骗婚方式多次在宁河农村实施诈骗的魏某等5名犯罪分子。对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李某依法处以19年6个月有期徒刑。2010年,推行量刑规范化,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贪污侵占等职务犯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刘某为首的19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011年,受理刑事案件350件,结案率93.43%。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刑事审判打的准、打的狠,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贪污侵占等职务犯罪。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节力度,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率89.04%。结合审理诈骗棉站案件,组织收棉站有关人员参加旁听,召开防骗宣传会议,深入多家收棉站宣传防骗知识,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
  2012年,受理刑事案件366件,结案率为91.26%。打掉以宋某为首的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多个严重暴力犯罪团伙。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调撤力度,刑事自诉案件的调撤率为88%。2014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1件,结案率89.31%。严惩杀人、抢劫、强奸、毒品、涉黑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案件33件,判处罪犯50人。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4件,判处罪犯16人。
  附24-5:
  李某诈骗案
  被告人李某,女,河南省孟津县人,住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城关镇,无业。1998年6月,被告人在货主于某不知情情况下,指使王某等人以欺骗方法,骗得仓库保管员同意,将天津市梁城工贸有限公司存放在山西介休宏宇焦化厂驻塘沽办事处金源仓库中的焦炭973.96吨变卖,并将其中30万元货款据为己有。宁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采用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合法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故对检察机关指控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64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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