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未成年人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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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8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未成年人保护
分类号: D412.821
页数: 1
页码: 6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由多个政府和社会部门组成,开展了法律宣传、禁毒宣传、自护实践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和活动。他们还关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犯罪预防工作,并举办公益行动改善贫困青少年的学习环境。
关键词: 法律宣传 禁毒宣传 自护实践活动

内容

一组织
  1996年,建立宁河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法制室、文化局、总工会、妇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局、工商宁河分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科委14家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
  二主要工作和活动
  1996—2010年,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5次,向未成年人介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活动20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摆放禁毒展牌1600块,举办禁毒仿真物品观摩活动15次。开展“青少年自护实践活动”、交通安全讲座、灾难逃生自救演练等多种自护实践活动500余次。2011—2014年,团县委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青少年“两法一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解答青少年法律问题9000余人次。举办青少年假期自护活动,开展安全防范、反邪教、防震避险、禁毒进校园等活动110余次,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技能。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帮助青少年1000余人。开展“美丽天津扮靓家园”公益行动,为2户困难青少年家庭进行室内装修,改善贫困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环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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