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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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1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分类号: D927.21
页数: 1
页码: 5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法制工作 行政复议

内容

2008年,审查修改县、乡镇政府通告6件,有关委局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8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适当性。对《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等11件规范性文件,承担修改或征求意见工作。2010,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清理规范性文件49件,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有抵触或已经不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41件,保留8件。2011年,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未发现与之相抵触、不一致的内容。2012年,对《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草案)》等23件规范性文件,承担修改或征求意见工作。2013年,对8件规范性文件中是否有涉外内容规定和是否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和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清理,未发现此类情况。对《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正案送审稿)》等21件规范性文件,承担修改或征求意见工作。2014年,对8件规范性文件中是否有涉及垄断的内容进行清理,未发现此类情况。对《农田水利条例》等23件规范性文件,承担修改或征求意见工作。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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