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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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86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会
分类号: D267.2
页数: 1
页码: 5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1979年—201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会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共产党 农村工作 党员村民 代表议事

内容

1997年,在全县农村普遍推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制度。村民代表议事会组成根据各村人口多少,一般由9~15人组成,50名以上的村由10~15人组成。群众代表议事会组成,村民在500人以下的村由5~9人组成,500~3000人的村由10~15人组成,3000人以上的村,也可按比例分片组成群众代表会。议事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成员由那些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主持公道、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有参政议政能力、关心集体事业、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党员和村民担任。村民代表议事会,属于义务性的群众监督组织,对重大的村务活动,参与民主议政、议事,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村党支部、村委会,履行职责,但不参与决策。对村干部不履行民主程序、办事不公开、以及不按要求公开账目的,议事会有权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建议。对村干部不接受监督意见的,议事会成员有权向乡(镇)党委反映情况,党委应立即派人核实情况,确属违反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并将结果向议事会反馈。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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