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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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79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费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473-4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物价收费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收费制度、收费清理整顿等。
关键词: 收费管理 宁河县 物价管理

内容

一收费制度
  1988年,在天津市范围内有收费项目均需向各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至2010年,核(换)发“收费许可证”2728个。1999年,开始推行“两证一卡”(收费单位必须持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人员必须持有经物价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的《收费员证》,缴费单位或个人持有《缴费等级卡》)制度。2000—2010年,核发收费员证1632个。在企业中实行《交费登记证》制度。至2000年,发卡117个,形成收费亮出两证、在登记卡上签字的收费监督管理机制。2010年,审验《收费许可证》187个。2011年,审验《收费许可证》198个。2012年,审验《收费许可证》205个。2013年,审验《收费许可证》195个。开始收费管理动态监管。2001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县直机关设立公示栏29个,乡镇机关设立公示栏12个。2002年,各委办局统一制作公示牌29个,占收费系统总数100%;各乡镇政府设立公示牌14个,占乡镇总数100%;全县283个村采取设立公示牌。全县239个学校100%完成教育收费公示。
  二收费清理整顿
  1988年,对全县76个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清理,上报154项待批。1991年,对涉及28个行政局及所属86个单位、139项进行清理。1992年,撤销对公安等12个系统106项收费项目。1995年,重新审定排污等10余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997年,取消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事业单位及所属机构向企业收取经营性收费项目55个。1998年,取消不合理收费17项,降低收费标准11项,调整、变更收费项目及标准136项。2000年,规范中介服务收费45项。清理整顿各种政府基金和附加费18项。清理涉及乡镇企业、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101项,其中涉及乡镇企业56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45项。2001年,清理、取消6个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5项,转为价格管理收费2项,转为服务价格收费32项。2002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9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5项,保留收费项目但不收费8项。2004年,取消、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5项,合并项目10项,降低标准7项。
  2005年,取消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性收费项目38项,合并项目12项,调整标准50项。2008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清理经营性服务性收费项目40项。2009年,对涉及企业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一律减半收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停止征收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1年,取消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交通局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和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工商部门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2013年,降低司法公证收费标准。2014年,对T-淋巴细胞RNDA转录活性分析等16项医疗服务项目取消或收费标准限定。停止收取废弃物检测费和农机监理费。调整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吨260元。在全县开展“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收取各类涉企收费、社团组织涉企收费以及行政执法单位罚没等为内容涉企收费重点治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个,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0个,社会团体收费2个,罚款项目15个。开展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对12个重点单位进行清理。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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