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统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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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77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统计管理
分类号: F222
页数: 5
页码: 457-46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统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统计调查、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统计服务等。
关键词: 统计管理 宁河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 沿革
  1981年,县政府下设统计科。1988年,成立统计局。2014年,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农村科、社会经济科、服务业科和普查中心。下属单位有14个乡镇统计办公室。
  2009年,撤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组建国家统计局宁河调查队。2014年,内设办公室、调查一科、调查二科。
  二 人员
  1988年,统计局工作人员20人。2014年,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52人。
  2009年,调查队编制9人,2014年,增至11人。
  第二节 统计调查
  一 普查
  (一)工业普查 1985年12月31日,进行第二次工业普查,包括县属全民、集体工业和乡镇工业的产、供、销、人、财、物6个方面300余个指标。普查工业企业经济基本情况、工业技术装备状况、工业经济效益、内部结构和职工状况等。1995年,进行第三次工业普查,内容包括17个方面: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大型联合企业(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工业企业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实物量),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已安装设备),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已安装设备),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状况。
  (二)人口普查 1982年7月1日,全县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包括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婚龄、生育等19个指标。第三次普查比第二次普查增加婚姻、生育、死亡、待业状况等项目,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项目最多、第一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的一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全县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配备调查人员2739人,普查21个项目。宁河县人口普查工作经准备、现场登记、手工汇总、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和开发应用等工作阶段,1991年3月完成。2000年7月1日,全县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2年4月完成。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记分为长表和短表。90%人口填短表,登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教育程度等9项记录。10%人口填长表,登记内容在短表基础上,增加出生地、迁移情况、就业状况及工作时间、行职业、未工作者状况及生活来源、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26项记录。户记录包括本户出生、死亡人数,住房间数、层数、面积、材料、用途及建成时间和费用,炊事燃料、自来水、洗浴设施、厨房、厕所等生活条件和生活设施情况。2010年11月1日,全县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20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正式入户登记。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完成全县313个村(居)级普查区域的划分认定工作,准确划分1137个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区、普查小区调查图。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和培训工作,做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
  (三)第三产业普查 1993年,开展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开展此项普查。主要内容是: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经营)活动成果,实物资产情况等指标。普查范围包括县域各种经济类型第三产业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2003年12月31日,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普查对象:县域内从事第三产业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
  (四)农业普查 1996年,开始第一次农业普查。普查指标标准时间:时点指标为1996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为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结果:农户67487户,农业户63180户,非农业户4307户,农村从业人数163930人;农村住户实有耕地面积3.3万公顷,农作物播种面积3.61万公顷,大牲畜年末存栏3804头,非农乡镇企业个数361个,乡镇企业从业人数38526人。2006年12月31日,开始第二次农业普查。普查资料年度为2006年。普查对象:全县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使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情况。
  (五)基本单位普查 2001年,开始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01年10月31日,调查资料年度为2001年。调查对象为行政区划内除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所有的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法人以及这些法人所属的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主要有:单位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规模、营业状态等各类基本属性和主要标识。操作上采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方法。普查登记结果:全县基本单位普查各类企业2673家(不含个体),其中法人单位75家,社会团体法人54家,村居委会305家,民办非企业3家,在1848家企业法人单位中,营业企业1320家。
  (六)经济普查 2003年,进行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资料年度为2004年。2008年,进行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县境域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2013年,进行第三次经济普查,完成单位入户登记7058家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30475家。调查队独立完成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调查个体经营户628家。
  (七)其他普查、经济类专项调查1980年,进行城镇住宅普查。1985年,进行第一次国民生产总值普查,包括县属所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村及个体劳动者和经济联合体,共有10项指标。1985年12月,进行城乡房屋普查,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居住水平、房屋用途等指标。1985年,进行科技普查。1986年,进行商业网点普查,主要有商业机构、从业人员和商业网点数。1990年,进行第二次国民生产总值普查。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分别投入产出调查。1995—2005年,进行妇女儿童监测统计。1996年、2001年分别进行商业普查。1998年,进行国内生产总值普查。2000年、2009年分别进行第一、第二次R&D资源普查。2010年,完成第二次R&D资源清查基层调查、数据审核、处理和调查资料上报、汇总和评估,涉及798家单位。
  二 各业统计
  1978年,建立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业、物价、基本建设和劳动工资等7个专业统计。1984年,开展农产量抽样及增加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统计,基本建设统计扩大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1985年,开始试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和国内生产总值(GDP)两大经济总量指标。1986年,增设物资统计。1990年,增设三资企业统计。1991年,年报实施农村统计“一套表”制度。1992年,实施工业增加值和工业销售指标以及工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和有关财务指标统计,作为考核工业生产规模、速度和效益主要依据。1993年,年报和1994年定期报表实施新国家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为企业一套表实施做好前期准备。2012年,开展一套表培训。2014年,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数量也由原来1张表增至9张表。
  (一)农村综合统计 1979—1982年,统计20个公社1个农场287个自然村基本情况。1983—1984年,统计20个乡镇291个自然村基本情况。1985—1988年,统计22个乡镇292个自然村基本情况。1989—2000年,统计22个乡镇287个自然村基本情况。2001—2013年,统计14个乡镇283个自然村基本情况。2014年,统计14个乡镇282个自然村基本情况。
  (二)统计抽样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1981年,开展农村住户抽查调查。2002年,开展农民收入调查。全县14个乡镇抽选35个村为样本框,每个调查村抽取20户作为调查样本,每月每户填报一次性调查表。内容包括各类收入及支出情况。2010年,调查80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农民工从业情况,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及建房情况,调查农民人均现金收支情况和人均纯收入情况。2012年,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调查200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2013年,组织开展为期5年的农民收入倍增监测调查,调查280户家庭生产生活和收支情况。
  农产量抽样调查 调查监测24个村调查点农产品产量、播种面积及种植意向等。
  畜禽监测调查 监测全县14个乡镇30个调查小区中148户散养户、全县辖区内存栏在300头以上的162户规模养殖户以及辖区内全部31家生猪养殖单位情况。
  其他调查 调查监测35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014年10月始,监测26家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监测19家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010年,完成国内旅游调查,包括2个小区100户、1个高速口和1个国道口旅游调查任务。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涉及4个街道3个村计220户家庭,主要了解2010年上半年和2010年6月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消费、社会保障、住房、耐用品拥有量等情况。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涉及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计27家140个调查样本。
  (三)专项统计业务 调查监测15家单位水、电、煤、油等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第三节 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
  一 执法检查
  1983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后每年开展《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2010年,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对历年报表进行梳理和自查,核对纸介质数据与磁介质数据,组织检查历年台账保存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问题。全县810个单位规定作进行自查。县统计局对51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没有统计从业资格证20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10—2014年,完成执法检查40件。
  二 普法宣传
  1983—2014年,每年12月4日和12月8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摆放宣传展牌、悬挂法制横幅、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单、播放统计法治视频和音频。
  第四节 统计服务
  一 统计资料
  1979—1994年,每年根据统计资料整理成《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95—2014年,逐年编写上一年度《宁河县统计年鉴》。1988年,整理天津郊县《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1998年,编辑出版《宁河县第一次农业普查简明资料》。2005年,整理出版《宁河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汇编》。至2008年,保存各地统计年鉴等资料100余册,每年向社会发行《宁河县统计年鉴》200余本。1986年始,每月提供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989—2014年,每月按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宁河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市农委提供《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每月为县领导提供《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表》;每季度整理《天津市老五区县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2010年始,每月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关数据,2012年住户调查城乡一体化改革后,调整为按季度提供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2010—2014年,每季度出版《宁河县主要经济指标季刊》。
  二 统计报告
  1981—1989年,形成信息统计分析论文、专题报告等近100篇。内容涉及农村经济、工业生产、市场物价、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等,主要篇目有:《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农村社员家庭生活调查》《宁河县职工家庭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城镇住宅建设和分配情况》《农村住宅重建进度情况》《沿海14个港口城市主要指标比较》《农民负担情况调查》等。2010年,创建《宁河调研》《宁河统计》刊物,发行63期。至2014年,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发展问题每月简明分析、每季度重点分析、每半年和每年度全面分析,撰写分析报告、《统计报告》和《统计公报》。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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