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房地产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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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68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房地产业
分类号: F293.3
页数: 4
页码: 349-35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房地产业的情况。其中包括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公产房管理、房地产开发、产权管理及安全鉴定、物业及维修基金管理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房地产业

内容

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
  一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0年始,宁河县作为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全面推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1992年,宁河县人民政府出台《公有旧住房出售办法》,开始平房的房改售房工作。1994年,宁河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公有旧楼房住宅出售办法》,开始楼房的房改售房工作。
  二 城镇住房制度保障
  2006年始,住房保障主要任务是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审核发放。2006—2007年,办理租房补贴4件。2008年,办理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160件。2009—2010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20件。2011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2件,办理出租人补贴8件。2012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10件,办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1件,办理出租人补贴5件。2013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6件,办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1件,办理限价商品房48件,办理出租人补贴8件。2014年,办理廉租房补贴3件,办理经济廉租房补贴3件,办理出租人申领补贴8件,办理确权及续购产权手续3件,办理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批46件,发放廉价房购买资格证明35件。
  第二节 公产房管理
  一 城区房屋统建
  1976—1980年,城区开展大规模房屋统建工作,统建公产房屋6371户29.91万平方米。其中,楼房3198户17.87万平方米,平房3173户12.04万平方米。1990年,完成116个单位18.34万平方米公产公用房屋测量发证,对芦台镇近8000套直管公房开展房改前期填表摸底。
  二 房改售房
  1992年,开始房改售房。1996年,出售公有住宅73户143间3639.33平方米,回收资金61.44万元。1999年,出售直管公产住宅楼12户、平房3户,回收售房款3.97万元。2006年,房改售房53户2441.58平方米。2012年,出售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房屋7户,建筑面积336.68万平方米。2013年,出售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房屋4户,建筑面积208.82平方米。2014年,出售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房屋5户,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始始于1985年,第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是三角地北小区。后陆续有外地开发企业入驻宁河,开始大规模房地产开发。至2014年,累计开发住宅210.73万平方米。
  一 县内企业建设项目
  1985—2007年,县内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城开发建设住宅项目有:三角地北小区(40-42号楼)、三角地曙光楼(8-14号楼)、光明路永春楼(1-3号楼)、金翠路正阳楼(1-12号楼,15-17号楼)、金翠楼(1-2号楼)、体委西侧明珠楼3号楼、桥北房产楼、三角地晓光楼(1-3号楼)、光辉楼1号楼、滨新小区(住宅楼10幢)、华翠小区(住宅楼39幢)、光明小区(住宅楼28幢)、东方裕景小区,建筑面积约44.08万平方米,可住居民4951户。
  二 县外企业建设项目
  2001—2014年,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县城开发建设项目有银河花园小区、宁福花园小区、福康花园小区、宁海花园小区、世纪花园小区、顺驰小区、金桥小区、明达家园小区、唐宁里小区、顺兴小区、粮食购销大厦、愉悦港湾小区、幸福花园小区、时代花园、幸福商业广场A区、朝阳花园、金海湾小区、金城嘉园小区、龙胤溪园小区、龙泽馨园小区、御湖园小区,建筑面积166.6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5.83万平方米。
  三 还迁房项目
  2007年,开发建设运河家园还迁房项目(128栋),建成还迁房建筑面积48.81万平方米。2008年,实施赵家园城中村改造工程,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5.21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30户,建成新区可容纳住户2800户,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2009年,实施南小区平房改造还迁项目,建成高层住宅14幢,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2012—2014年,宁投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新河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宁河新城安置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项目一期工程(1-7地块)建设住宅93栋,2012年11月28日开工。2014年,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封顶,2次结构开始施工,装修工程启动。
  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项目完成立项环评、项目稳评、合理用能、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
  第四节 产权管理及安全鉴定
  一 产权管理
  1983年,组建地政科负责芦台镇范围内房、地清查换证。2000年,更名为产权市场科,负责办理全县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各类转移登记及发证。1983—2000年,产权登记是手工收件阶段。1990年,为单位产、公产及私产确权发证380件。1996年,发放各类房屋产权证件547件,其中单位产68件,私产124件,转移变更314件,共有权证5件,他项权证36件,三资企业8件,房地产评估15件。1999年,发放各类房屋产权证件1250件,其中新建初始登记212件,转移变更登记513件,他项权证448件,他项权证明书77件,三资企业4件,整理建立各类房屋产权档案2123件,补测产籍图16幅。2000年始,产权登记应用产权产籍管理系统,实行电脑收件、打证。是年,发放各类房屋产权证件1975件,其中新建初始登记353件,变更登记107件,转移登记387件,他项权证593件,“三资”企业登记5件,房改售房469件,商品房61件。2004年,办理各类登记及发证5099件,其中交易类3342件,初始72件,抵押类1685件。2006年,实行普通住宅房地统一登记,办理各类登记及发证1588件。2008年,实行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地统一登记。2009年,办理各类房地产权属登记6570件,其中办理房地产权登记4028件,房地产抵押登记2303件,办理预告登记148件,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地统一登记9件。2010年,办理各类房地产权属登记5402件,办理房地产权登记2052件,房地产抵押登记1386件,办理预告登记891件,抵押注销件1073件。2014年,办理各类房产登记8960件,其中转移登记1558件,变更登记274件,抵押登记2490件,抵押注销登记1465件,换证补证及查封登记1506件,商品房备案登记1667件。
  二 安全鉴定
  1999年,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手续5件。2000年,办理7件。2005年,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成立,为二级资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2006年,办理安全鉴定13件5083.26平方米。2010年,完成各类房屋安全鉴定86件,鉴定面积4.9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49件1.16万平方米,2012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9件9938.68平方米,2013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件3938.92平方米,2014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3件7175.82平方米。
  第五节 物业及维修基金管理
  一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始于2007年。第一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是滨新小区,1999年建成入住。2010年,有物业管理项目23个,建筑面积204.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20个,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非住宅项目3个,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企业8家,其中在宁河县注册物业服务企业6家,资质等级均为三级。2004—2008年,成立滨新小区等12个业主委员会,重新换届选举2个。2009年,街道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4个。2010年,街道成立业主委员会1个,重新换届选举2个。2014年,有物业管理项目38个,建筑面积386.8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27个,建筑面积330.88万平方米;非住宅项目9个,建筑面积55.95万平方米。在宁河注册物业服务企业6家,分别是:安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永兴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安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佳业中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暂定;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暂定;恒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暂定。
  二 维修基金管理
  2003年,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至2004年,收取公共部位维修基金909.8万元,累计归集物业维修基金1240万元;调查出8个开发企业,11个项目未交存维修基金,发出追缴通知。2006年,追缴原有商品住宅维修基金84.9万元。2007年,实现对物业管理项目网上动态监管。2010年,实现网上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至2014年,累计收缴商品住宅维修基金1.62亿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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