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编 建筑业房地产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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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683
颗粒名称: 第十四编 建筑业房地产业
分类号: TU;F293.3
页数: 12
页码: 341-352
摘要: 本编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建筑业蓬勃发展,公有制企业急剧增加,民营建筑企业大量涌现。主管部门依法审核企业资质,强化市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监督,县内建筑业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90年代开始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向居民出售公产房和对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迅速实现了城区公有房私有化。房地产业得到大规模发展良机,吸引了外地房地产企业进入宁河进行开发经营。进入21世纪,大量老旧平房被拆除,兴建了多处住宅小区。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企业监管,落实产权管理等制度,房地产业一直保持良性发展态势。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建筑业 房地产业

内容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建筑业得到蓬勃发展,公有制企业急剧膨胀,民营建筑企业大量涌现,至2014年企业总数突破100家,从业人员近万人。主管部门依法审核企业资质,强化市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在生产中,落实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严格进行质量监督,使县内建筑业得到平稳快速发展。90年代开始,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向居民出售公产房,对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发放补贴,迅速实现城区公有房私有化。人们对高品质住房的强烈追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银行住房贷款政策的落实,使房地产业得到大规模发展良机,多家外地房地产企业进入宁河,与当地企业一起进行开发经营。进入21世纪,城区大量老旧平房被拆除,兴建起多处住宅小区。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对企业实行监管,落实产权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房地产业一直保持良性发展态势。
  第一章 建筑业
  第一节 机构
  一 沿革
  1981年,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局(简称城建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规划设计组、市政组、房产组等科室。下属单位有:房产所、供水站、市政公司、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1982年初,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从县城建局划出,成为独立局级单位。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划归为县城建局下属单位。1983年,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城乡建设管理局,增设农房科、工程科、产权地证科。1984年,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县建委),增设党委办公室、地名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站。1986—1988年,增设液化气站、城管监察中队、园林处、房地产开发公司。1987年,增设土地管理办公室,工程科改为工程质量监督站。1988年,城管监察中队从县建委划出。1991年,液化气站移交民政局管理,增设土地监察科。1993年,将土地规划管理职能划给县规划土地管理局,随之划出规划科、土地科、地籍科、地名办公室、农房科、设计室。1996年,新增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7年,内设党委办、行政办、人事劳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计划科、产权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拆迁办)。增设下属单位建材实验中心。1998年,成立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县房管局),与县建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2年,成立工程建设交易中心。2007年,第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2008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2010年,撤销建筑工程监督站,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2014年,内设党办、行政办、人事劳资科、财务审计科、房管科、产权市场科、建设管理科、物业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下辖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房产管理所、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城建中心试验室、县集中供热工程公司。
  二 人员
  1981年,工作人员32人。1998年,工作人员27人。2014年,工作人员219人。
  第二节 行业情况
  一 企业及人员
  1982年,县建筑公司升格为县局级单位,下设两个施工处。1984年,体制改革,县建筑公司解体划为第一、第二两个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建筑工程公司,隶属县建委领导。1985年,两个建筑公司有干部职工860人,原贷款全部还清,固定资产540万元。80年代后,乡(镇)、村两级建筑队伍蓬勃发展。1985年,农村有建筑队85个,建筑施工人员4974人,固定资产97.40万元。1989年,有建筑队84个,建筑施工人员6549人,固定资产116万元。2000年,农村劳动力从事建筑业9009人。2010年,从业人员8557人,固定资产6420万元,建筑业增加值12.74亿元。2014年,从业人员10743人,地区生产总值13.94亿元。
  二 设备 1985年,第一建筑公司和第二建筑公司已拥有吊车、提升机、卷扬机、翻斗车、电锯、电刨床、电夯等大中型施工机械138台,建筑队已有和灰机、空压喷漆机、手电钻等中小型施工机械550台。1989年,第一、第二建筑公司拥有大中型施工机械156台,中小型施工机械601台。2014年,一般规模建筑公司、建筑队均使用机械施工。
  三工程
  至1985年,建筑公司建成造价5434万元楼房、平房,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1986—1989年,建成造价4260万元楼房、平房,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1990—2010年,县内具备资质建筑公司完成县城住宅小区建设12项,建筑面积41.39万平方米;乡村住宅建筑面积每年均在10万平方米以上。
  2011年,天津市俊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龙胤溪园项目,建筑面积24.44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2.1万平方米;天津宏源纳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金海湾项目,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5370.31平方米。2013年,天津市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金城嘉园项目,建筑面积9.08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4605.53平方米。2014年,天津御景半岛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御湖园15.3万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4.08万平方米。
  第三节 行业管理
  一 建筑资质管理
  1984年,成立建筑工程管理站,负责建筑市场管理。1990年,完成67个施工队资质复查和审核发证,为28个工程项目办理开工证手续,抽查13项工程,对其中3项无证施工程进行罚款处理。2000年,发放开工许可证38个21.5万平方米,占开工面积95%;审查建筑工程合同56份,占开工面积100%;为42项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工程办理招投标手续,公开招标率100%。2004年,完成报建工程37项,报建率100%;完成招标工程37项,其中公开招标27项,邀请招标10项,工程招标率100%;审查建筑工程合同37份;发放施工许可证26个,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2007年,完成施工招标31项,总建设面积23.18万平方米,总造价1.64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0项,邀请招标21项,工程招标率100%。施工许可证发放24个,占开工面100%。2008年,完成施工招标44项,工程招标率100%,总建设面积62.32万平方米,总造价12.06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32项,邀请招标12项。发放施工许可证24个60.2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2.09亿元。2010年,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122项,工程招标率100%,中标总造价21.03亿元,中标规模169.06万平方米。其中,施工招标84项,中标价格20.4亿元;监理招标16项,中标造价1660.61万元;设计招标10项,中标造价2176.13万元;勘察招标9项,中标造价225.3万元;设备招标3项,中标造价2248.56万元。施工许可证发放27个,建设面积38.24万平方米。2014年,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成功数量90次,其中施工招标交易46次,监理招标交易44次,交易中标总造价18.36亿元,中标规模122.92万平方米。
  二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1994年,成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及发展经历四个阶段:1984—1989年,为试行推广阶段。1984年,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基本以议标为主,在纳入招标管理项目当中约90%是采用议标方式发包,工程交易活动比较分散,没有固定场所。1990—1996年,为全面执行阶段。进入90年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方法和制度。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特殊工程外,均实行招标投标。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1997—1999年,为规范操作阶段。招标方式出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形式。2000年始,为法制管理阶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面进入法制管理轨道。
  2004年,检查工程项目36项,查出问题58个,当场责令改正46个,停工整改9个。2006年,新开工建设工程34项,全部实现入厅交易。审查施工总承包合同41份,达到开工面100%,合同造价1.53亿元;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97份,合同造价9634.07万元;审查设计勘察合同各41项。检查在施工程33项,总建筑面积28.97万平方米。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13家、专业承分包企业6家,对存在违规问题工程,立即要求整改;查出8项在施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勒令其停工补办相关手续。2010年,审查施工总承包合同73份,占开工面100%,合同造价12.54亿元;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61项,合同造价13.28亿元;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132份,合同造价228.06亿元。
  2014年,完成工程新建报建81项,报建面积为237.4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43.91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绿化面积),报建投资额129.9亿元,工程增补、变更报建14项,增补面积5.61万平方米,增补投资额1.86亿元;施工许可证发放31个,总建设面积为153.75万平方米,办理变更3个。审查施工总承包合同50份,占开工面100%;审查监理合同33份,合同造价4580.9万元;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54份,合同造价3.72亿元。办理建筑工程节能备案工148项,节能备案面积102.41万平方米。
  三 施工安全管理
  1990年前,施工安全管理由城建局生产科兼管。1990—2001年,由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兼管。2002—2010年,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兼管。2010年,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2005年,地税局办税服务楼被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2005年度施工安全文明工地”。2011年,栋楼获得“海河杯”,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8087.34平方米;2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20.13万平方米。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2012年,5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3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2013年,7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8.39万平方米;1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8.31万平方米。当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2014年,1栋楼获得“海河杯”,建筑面积5502.7平方米;35栋楼获得“结构海河杯”,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1项被评为“示范工地”,建筑面积5.64万平方米;1项被评为“文明工地”,建筑面积16.47万平方米。
  四 工程质量监督
  1979—1987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由建委工程管理科负责。1987年,成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87—2001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要模式是“三步到位核验”:基础阶段必须由监督机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主体结构阶段必须由监督机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竣工阶段必须由监督机构核验质量等级,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明书》,未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1996年,总建筑面积10.06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7897.56万元土建工程办理报建手续;为39项、总面积9.35万平方米、中标价格6767.88万元土建工程办理招投标手续;审查施工合同82项,合同价款9326.91万元;累计发放工程开工许可证45件,监督工程72项。1999年,受理质量监督项目120项,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2000年,受理质量监督项目141项,接受委托实验项目7691组。2001年,工程质量监督从“核验制”转变为“备案制”。2004年,受理监督项目148项,总建筑面积67.4万平方米。检验建材材料5907组。2006年,受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178项,建材质量检验3800项。2011年,承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167项。2012年,下达书面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41份(局部),涉及停工整改内容65条;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273份(局部),涉及整改内容848条;对在施工程进行关键材料现场监督封样抽样检测,检查199批次。承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32项。2014年,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82项,新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26项,完成审图备案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2项,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3项。
  第二章 房地产业
  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
  一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0年始,宁河县作为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全面推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1992年,宁河县人民政府出台《公有旧住房出售办法》,开始平房的房改售房工作。1994年,宁河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公有旧楼房住宅出售办法》,开始楼房的房改售房工作。
  二 城镇住房制度保障
  2006年始,住房保障主要任务是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审核发放。2006—2007年,办理租房补贴4件。2008年,办理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160件。2009—2010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20件。2011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2件,办理出租人补贴8件。2012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10件,办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1件,办理出租人补贴5件。2013年,办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6件,办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1件,办理限价商品房48件,办理出租人补贴8件。2014年,办理廉租房补贴3件,办理经济廉租房补贴3件,办理出租人申领补贴8件,办理确权及续购产权手续3件,办理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批46件,发放廉价房购买资格证明35件。
  第二节 公产房管理
  一 城区房屋统建
  1976—1980年,城区开展大规模房屋统建工作,统建公产房屋6371户29.91万平方米。其中,楼房3198户17.87万平方米,平房3173户12.04万平方米。1990年,完成116个单位18.34万平方米公产公用房屋测量发证,对芦台镇近8000套直管公房开展房改前期填表摸底。
  二 房改售房
  1992年,开始房改售房。1996年,出售公有住宅73户143间3639.33平方米,回收资金61.44万元。1999年,出售直管公产住宅楼12户、平房3户,回收售房款3.97万元。2006年,房改售房53户2441.58平方米。2012年,出售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房屋7户,建筑面积336.68万平方米。2013年,出售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房屋4户,建筑面积208.82平方米。2014年,出售直管公产及单位产房屋5户,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始始于1985年,第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是三角地北小区。后陆续有外地开发企业入驻宁河,开始大规模房地产开发。至2014年,累计开发住宅210.73万平方米。
  一 县内企业建设项目
  1985—2007年,县内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城开发建设住宅项目有:三角地北小区(40-42号楼)、三角地曙光楼(8-14号楼)、光明路永春楼(1-3号楼)、金翠路正阳楼(1-12号楼,15-17号楼)、金翠楼(1-2号楼)、体委西侧明珠楼3号楼、桥北房产楼、三角地晓光楼(1-3号楼)、光辉楼1号楼、滨新小区(住宅楼10幢)、华翠小区(住宅楼39幢)、光明小区(住宅楼28幢)、东方裕景小区,建筑面积约44.08万平方米,可住居民4951户。
  二 县外企业建设项目
  2001—2014年,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县城开发建设项目有银河花园小区、宁福花园小区、福康花园小区、宁海花园小区、世纪花园小区、顺驰小区、金桥小区、明达家园小区、唐宁里小区、顺兴小区、粮食购销大厦、愉悦港湾小区、幸福花园小区、时代花园、幸福商业广场A区、朝阳花园、金海湾小区、金城嘉园小区、龙胤溪园小区、龙泽馨园小区、御湖园小区,建筑面积166.6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5.83万平方米。
  三 还迁房项目
  2007年,开发建设运河家园还迁房项目(128栋),建成还迁房建筑面积48.81万平方米。2008年,实施赵家园城中村改造工程,拆除旧房屋建筑面积5.21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30户,建成新区可容纳住户2800户,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2009年,实施南小区平房改造还迁项目,建成高层住宅14幢,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2012—2014年,宁投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新河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宁河新城安置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项目一期工程(1-7地块)建设住宅93栋,2012年11月28日开工。2014年,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封顶,2次结构开始施工,装修工程启动。
  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项目完成立项环评、项目稳评、合理用能、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
  第四节 产权管理及安全鉴定
  一 产权管理
  1983年,组建地政科负责芦台镇范围内房、地清查换证。2000年,更名为产权市场科,负责办理全县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各类转移登记及发证。1983—2000年,产权登记是手工收件阶段。1990年,为单位产、公产及私产确权发证380件。1996年,发放各类房屋产权证件547件,其中单位产68件,私产124件,转移变更314件,共有权证5件,他项权证36件,三资企业8件,房地产评估15件。1999年,发放各类房屋产权证件1250件,其中新建初始登记212件,转移变更登记513件,他项权证448件,他项权证明书77件,三资企业4件,整理建立各类房屋产权档案2123件,补测产籍图16幅。2000年始,产权登记应用产权产籍管理系统,实行电脑收件、打证。是年,发放各类房屋产权证件1975件,其中新建初始登记353件,变更登记107件,转移登记387件,他项权证593件,“三资”企业登记5件,房改售房469件,商品房61件。2004年,办理各类登记及发证5099件,其中交易类3342件,初始72件,抵押类1685件。2006年,实行普通住宅房地统一登记,办理各类登记及发证1588件。2008年,实行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地统一登记。2009年,办理各类房地产权属登记6570件,其中办理房地产权登记4028件,房地产抵押登记2303件,办理预告登记148件,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地统一登记9件。2010年,办理各类房地产权属登记5402件,办理房地产权登记2052件,房地产抵押登记1386件,办理预告登记891件,抵押注销件1073件。2014年,办理各类房产登记8960件,其中转移登记1558件,变更登记274件,抵押登记2490件,抵押注销登记1465件,换证补证及查封登记1506件,商品房备案登记1667件。
  二 安全鉴定
  1999年,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手续5件。2000年,办理7件。2005年,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成立,为二级资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2006年,办理安全鉴定13件5083.26平方米。2010年,完成各类房屋安全鉴定86件,鉴定面积4.9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49件1.16万平方米,2012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9件9938.68平方米,2013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件3938.92平方米,2014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3件7175.82平方米。
  第五节 物业及维修基金管理
  一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始于2007年。第一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是滨新小区,1999年建成入住。2010年,有物业管理项目23个,建筑面积204.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20个,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非住宅项目3个,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企业8家,其中在宁河县注册物业服务企业6家,资质等级均为三级。2004—2008年,成立滨新小区等12个业主委员会,重新换届选举2个。2009年,街道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4个。2010年,街道成立业主委员会1个,重新换届选举2个。2014年,有物业管理项目38个,建筑面积386.8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27个,建筑面积330.88万平方米;非住宅项目9个,建筑面积55.95万平方米。在宁河注册物业服务企业6家,分别是:安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永兴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安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佳业中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暂定;协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暂定;恒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三级暂定。
  二 维修基金管理
  2003年,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至2004年,收取公共部位维修基金909.8万元,累计归集物业维修基金1240万元;调查出8个开发企业,11个项目未交存维修基金,发出追缴通知。2006年,追缴原有商品住宅维修基金84.9万元。2007年,实现对物业管理项目网上动态监管。2010年,实现网上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至2014年,累计收缴商品住宅维修基金1.62亿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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