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农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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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57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农资管理
分类号: F326.6
页数: 2
页码: 233-234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农资经营与管理以及农资执法方面的情况。文章提到了种子、农药等农资的购买与管理历程,种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农民投诉的处理措施。此外,还介绍了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金额等内容。在农资执法方面,文章提到了打假工作的开展,违法经营农资的查处和处罚情况,以及对不合格农资的监测和处理措施。
关键词: 农资经营 农资管理 宁河县

内容

一 农资经营与管理
  (一)种子、农药等经营与管理 1979—1980年,种子经营由县种子公司统购统销。引进、推广适宜品种,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分配到每个农民手中。1981—1987年,农民用种自行到种子公司购买。1988—1997年,种子公司进货渠道广泛,培育适宜种植新品种。对种子市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农资打假,受理农民投诉。1998年,引进各类农作物品种15个,选育品种6个。设立种子管理举报电话,统一监制行业销售。1999年,落实种子生产面积108.33公顷。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7件。2000年,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公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由种子公司统一供种。2002年,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清理经营散包装种子。2005年,对所有种子经营单位、个人经营的棉种进行抽检,开展夏播种子抽样检查。对芽率不合格种子及时采取没收、责令退回等相应处罚措施。2007年,抽检棉种样品65个,涉及品种57个。2008年,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抽检种子样品68个,涉及品种36个。2009年,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经营不合格产品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8件,挽回经济损失390余万元;立案并结案3起,罚款3200元。2010年,在乡镇集市开展6次送科技下乡活动,调解农资质量纠纷事件10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2014年,备案登记水稻品种2个、玉米34个、棉花39个。引进各类农作物新品种102个,销售各类种子850吨。
  (二)良种补贴2004年,每亩补贴10元。补贴作物为水稻、大豆,其中水稻1547.45公顷,大豆1016.39公顷。2005年、2006年,补贴作物为水稻。2007年、2008年,补贴作物为水稻、玉米。2009年,增加棉花良种补贴,实行种植品种全覆盖。涉及14个乡镇和3个国有农场,补贴资金569.48万元。2010年,补贴对象为粮食、棉花生产中使用良种农户和农场职工。补贴范围是在县辖区内种植的小麦、水稻、玉米和棉花优良品种全覆盖。补贴品种为市农业局推介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品种。小麦、玉米各10元/亩,水稻、棉花各15元/亩。涉及14个乡镇和市、县属农场6个,253个村,5.77万户。2012—2013年,粮食直补每亩30元,生资综合补贴50元。2014年,粮食直补每亩30元,生资综合补贴53元。
  二 农资执法
  1988—1997年,开展农资打假工作。1998年,成立“供优打假”联合执法小组,对集市及3个农场进行清理。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46处,查处违规种子31.43吨,其中农作物种子27.56吨,蔬菜种子3.87吨。2000年,查处无证、无照、无种子质量合格证非法经营农作物种子48起,查处违规种子4.24吨。2001年,成立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28起7吨,处罚经营部门6个,处罚280元;取缔非法流动经营点5个。2003年,检查种子、农药经营单位及个人150个,给予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15起。检查农药产品80个4.9吨;查处不合格农药产品11个2.5吨。立案查处经营单位1个,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者1个。2007年,成立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设种子、农药、肥料三个执法中队。检查农资458吨,查处不合格种子、农药、肥料17吨,罚款2.5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2009年,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企业35户次,检查经营企业923户次。检查农资5.20万吨,查处不合格农资7.60吨,对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8起,挽回经济损失390余万元,立案并结案3起。2010年,对5家肥料经营单位9个批次问题化肥进行查处、封存。立案并结案3起,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检查农资3.8万吨,查处不合格农资26.15吨,货值15.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起,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立案并结案5起。检查农药品种160余个,下达责令改正2份。2014年,检查种子850吨,抽取种子样品57样次;检查农药200吨,抽取农药样品23样次;检查肥料50万吨。查处不合格农资12吨,收缴假劣农药310千克,收缴假劣棉种175千克。农资立案16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5起,调解农资纠纷18起,解决农药纠纷案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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