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设施农业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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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568
颗粒名称: 二 设施农业补贴
分类号: F304.5
页数: 2
页码: 231-232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宁河县的设施农业补贴政策,包括补贴的标准和补贴资金的具体情况。文章介绍了不同设施农业项目的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以及政府对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政策。
关键词: 农业设施 农业补贴 宁河县

内容

(一)补贴标准
  1.棚室建设补贴
  新型节能日光温室2010年,集中连片建筑面积1.33公顷。砖墙、钢骨架结构(复合墙体及骨架)的温室,按建筑面积每亩补贴7000元。
  普通温室 2010年,集中连片建筑面积1.33公顷,按建筑面积每亩补贴4200元。
  钢骨架(复合材料骨架)塑料大棚 2010年,集中连片建筑面积3.33公顷,按建筑面积每亩补贴2500元。
  普通塑料大棚 2010年,集中连片建筑面积3.33公顷,按建筑面积每亩补贴1200元。
  2.园区基础设施补贴 2010年,在县设施农业“一点三线”(蓟运河东四镇为一点,芦玉公路、芦宝公路、津芦公路为三线)发展布局和“三个一”(规划各乡镇在两年内分别建成3个集中连片66.67公顷(1000亩)的种植业设施园区)“十个一”(苗庄、丰台、岳龙、造甲城、潘庄、宁河、东棘坨、七里海、北淮淀、板桥10个乡镇本着田林路配套、菜畜水一体的模式)园区规划范围内,达到“六有”标准(设施有配套、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识、检测有设备、服务有组织、销售有场地)、集中连片达到一定规模设施农业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县政府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贴。
  (1)是年集中连片占地面积33.33公顷,给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50万元,每递增6.67公顷,增加补贴资金10万元;达66.67公顷的,补贴资金不低于150万元。
  (2)对于各乡镇万亩设施农业园区,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300万元,根据园区年度建设进度分期拨付。
  (3)万亩设施农业园区中的畜牧业、水产业、林业等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和市扶持政策的,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集中连片66.67公顷(1000亩)以上的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投资者可享受市、县政府在棚室及基础设施方面的补贴政策。
  (二)补贴资金至2010年,拨付设施农业建设补贴资金3059.67万元,拨付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1810万元。2014年,夏季育苗成本0.20元/株,政府补贴0.15元/株;冬季育苗期成本0.25元/株,政府补贴0.20元/株。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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