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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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53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423
页数: 4
页码: 209-212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情况,包括工业经济体制改革、承包经营责任制、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 宁河县

内容

第一节 扩大企业自主权
  1979—1984年,改革基本思路是放权让利、简政还权,调整国家与企业关系。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通过试行利润分成制度和两步“利改税”等,赋予企业更多财力,增强企业活力。
  1979年11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分成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委批准县工业局关于《工业系统扩大经营自主问题请示报告》,赋予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县直工业系统开始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实行超额计件工资、扩大企业使用资金权限等一系列扩大经营自主权的改革。
  1980年,增加小化肥、小水泥产品销售自主权,解决积压问题。1981年,县缝纫机厂铸工、机架、烤漆车间试行计件工资制,产品产量增加,成品率提高,工厂赢利,工人增收,弥补第一季度3.1万元亏损,工人人均增收38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行初显成效。部分企业试行定额管理、柜组承包、利润计奖、超额分成奖励办法。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和利润挂钩,而且要和产量、质量、品种、成本等挂钩,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全面经济核算。以“减税、让利、扩权”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在城镇全面展开。
  工业经济责任制明确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分配关系,对国家与企业主要采取利润留成、盈亏包干、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等办法来处理,对企业和职工,主要通过经济责任指标分解后的计分计奖、计件工资、超产奖、定包奖和浮动工资来解决。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形式包括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全额利润留成、利润包干、超计划包干、亏损包干、以利代税、自负盈亏等。实行经济责任后,酒厂、化肥厂、电机厂、摇杆厂、砖瓦厂等企业短期内取得增产增收的明显效果。1983年,实行“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完成县直企业两步“利改税”,改变过去上缴利润不奖、不交利润有理、亏损国家补齐的不合理状况,增加企业和国家收入。1984年上半年,全县国营企业上缴利税388万元,同比增长29%。
  1984年,县制定国营工业企业改革和集体工业企业改革两个方案,方案中扩大企业在制订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确定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金处置、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奖金发放、企业联营经营等10个方面自主权。是年,企业活力明显增强,经委系统18家企业,有11家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全系统完成利润321.1万元,比上年增长26%。制定了《加快宁河县工业发展的十八条改革意见》《县直工业改革十二条》等文件。强调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开原则,对大中型国营企业、小型工业企业、集体企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出租、转让、承包等不同经营模式,让企业拥有更多自主权。在改革分配形式上,坚持劳动报酬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责权利有机结合,实行班组个人计件工资,按劳付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实行企业总额包干浮动工资,允许企业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向上浮动部分列入成本,调动“两个积极性”,使企业和职工能够增加更多收入。下半年至1987年,主要是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调整职工与企业关系。
  第二节 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7年,全县80%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各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进行以厂长(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县办工业,在15个企业实行不同形式集体承包制,在针织厂、摇杆厂、玛钢厂、酒精厂4个企业试点推行厂长负责制。滨海无线电元件厂,实行厂与车间税利承包责任制后,提前半年完成产值、利润承包计划。摇杆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企业内部层层承包,企业效益和职工利益直接挂钩,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提高125%。
  1988年,放宽政策,在保持企业财产全民所有权条件下,使企业对国家赋予其经营管理财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权,为企业扩权创造出更好外部环境。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逐步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经营者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公开招聘,应聘上岗,能上能下,完不成规定指标予以解聘或经济惩罚;企业用工制度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制,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既保证企业利益,又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根据企业整体经营情况,确定企业经营者收入高低。初步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问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1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办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简称:企业改革60条)。1992年,印发《关于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30项改革任务。1993年,鼓励企业自选改革形势,大胆探索和实践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新途径。对长期亏损企业采取综合治理办法促其扭亏增盈。落实企业自主权,对已经明确下放和还给企业人事劳动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产品定价权、投资决策权、进出口经营权,检查落实到位。自此,全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全面推进。
  第三节 产权制度改革
  1994年,县乡企业逐步实行股份合作制,小微亏企业,进行转让、承包、兼并、租赁、拍卖,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打破企业性质和级别界线,发展以产权连接为纽带的企业集团。
  1997年,乡镇集体工业企业60%进行初步股份合作制、资产租赁经营、拍卖出售等形式的改革,县办工业依法和按有关政策对一批企业实施破产拍卖、资产出售、兼并重组;但相当一部分企业改制不规范,还没有达到应有深度和广度。1998年,提出用两年时间将县直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乡镇集体企业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改组、改造、改制,逐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总要求。
  1998年,全县列入改制任务的县乡企业466家,其中乡镇企业331家,县直国有集体企业135家;列入应改制企业的总资产28亿元,其中乡镇企业15.4亿元,县直企业12.6亿元。1998年制定《宁河县县乡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使全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朝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管理体制方向迈进。就各类企业改革提出62条意见,其中涉及改革因厂制宜、清产核资、税费减免政策、责任追究、改革审批验收等方面,推动全县企业改革进程。是年,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县乡企业169家,占任务总量36%;改制的主要形式和完成数量分别是:股份制17家,股份合作制16家,有限责任公司20家,破产7家,出售27家,租赁43家,其他形式的39家。其中,县直企业完成23家,占任务总量的17%;完成改制资产2.80亿元,占资产总量的22.2%。乡镇企业完成146家,占任务总量的44.1%,完成改制资产7.20亿元,占资产总量的46.8%。
  1999年,为企业改制“攻坚年”。全年任务是:县乡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任务297家,改制总资产18.30亿元,其中乡镇企业改制任务185家,总资产8.30亿元;县直企业改制任务112家,总资产10亿元。县委明令在合同期内的承包、租赁、责任制企业,年内要创造条件,向产权制度改革过度;假集体企业必须在6月底前全部“摘帽”,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有照无企的“空壳”企业必须认真清理,按政策处置(全县假企业和空壳企业70余家);无法实施改制的长期亏损倒闭企业,在全面清理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通过转产、跳产、破产、拍卖等途径彻底处理。
  2002年,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县直工业,加大改革力度,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实现县直工业资源的优化。乡镇企业建立健全资产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搞好已改制企业的规范运行和管理,抓好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县委、县政府重点抓县直工业改革。以“国有股减持”为契机,推进企业国有股转让,国有股变现和国有股退出。2005年,按照“抓住骨干,退出一批,放开一片”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调整所有制结构和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
  至2005年,工业经委直属工业企业16家改制。
  国有资产退出4家:县水泥厂、县造纸厂、天津市运输机械厂、天津市冠达实业总公司。县造纸厂于1999年由个人承包经营。2003年,国有资产退出。
  资产重组1家:2003年10月天津市天尊酒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给泰达集团,组建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
  外商买断1家:天津市芦台棉纺织厂。
  租赁经营7家:印刷厂、化工厂、皮革厂、通用水泵厂、芦台服装厂、第二电机厂、县特种包装厂。
  转换经营机制3家:县针织厂、滨海无线电元件厂、县八一管件厂。
  2007—2010年,工业经委直属工业企业改制情况是:2007年,县化工厂改制。该厂依据三类企业退出市场政策,合理安排职工后依法退出市场。2008年,印刷厂和第二电机厂、特种包装厂改制。在对职工实施安置和分流后,企业暂时保留营业执照。
  2009年,县经炜钢材销售中心、针织厂、通用水泵厂、制革有限公司进行改制。4家企业的全部资产由县土地整理中心收购变现,资金统一用于4家企业职工安置分流,4家企业安置分流职工406人。其中,307人同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档案,转入劳动部门,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99人实施内养,由工业经委管理中心负责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2010年,冠达实业总公司、县水泥厂改制整体资产转让项目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实施挂牌,天津市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对此转让项目予以摘牌。2011—2012年,化工厂、印刷厂、水泵厂、针织厂、皮革厂、经纬钢材经销中心和冠达公司等企业实施改制,解决遗留问题。
  一 发展多种经济成份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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