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运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472
颗粒名称: 三 运输管理
分类号: F512.6
页数: 2
页码: 179-18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宁河县在客运管理、货运管理、规费征收、机动车维修企业与管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以及机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运输管理 公路养护 宁河县

内容

(一)客运管理 1991—1995年,对客运经营者,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实行总量控制。1996年后,逐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模式,成立客运企业5家。2000年,对客运出租车进行登记发放客运证。至2005年不再发放客运证。2006—2014年,出租车行业处于“自由发展”状态。
  (二)货运管理 1983年,县内出现个体道路货物运。2000年,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并开始征收通行费。至2009年,在宁河县登记的货车数量总吨位减少53%。2009年停止征收公路养路费,2010年停止征收通行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1624户。
  (三)规费征收
  养路费征收 1979年,交通局路政组负责公路养路费征收。1986年稽征科专门负责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1994年成立公路养路费征稽所。1990年,社会车辆养路费由每吨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国营企业运输部门征收费率13%。1996年,社会车辆养路费由每吨每月100元调整为150元,国营企业征收费率由营运收入的13%调整为15%,1996年2月1日起执行。2000年,调整社会车辆的养路费调整为230元,国营企业按营运收入到市养路费征稽处缴费。2009年取消公路养路费,自2010年取消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
  通行费征收 2000年,开始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简称通行费)。汽车及农用运输车按每吨每月50元计征,以后调整为每吨每月110元,通行费与公路养路费一起捆绑征收。2010年停止征收通行费。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与管理 1979年,全县只有1家营业性汽车维修企业,大部分机动车由有车单位内部维修。1987年,有大小营业性汽车维修企业30户,其中全民经营3户、集体经营9户、个体经营18户。1988年开始对全县汽车维修企业实行行业管理,核发技术合格证。有30户汽车维修企业取得《技术合格证》。对维修企业按营业额的1%收取管理费。1998年,取消管理费。2004年,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核发维修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企业达到222家。2006年始,对全县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对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责令退出市场。2010年注销各类企业7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195家。2014年,对全县3户一类企业和43户二类企业进行考核。评出AAA级优秀企业1家,AA级级合格企业10家,A级基本合格企业35家。新审批二类以上企业14家。
  (五)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 2002年始,对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是相关法规、安全、专业技术等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2007—2014年,驾驶员培训考试常态化,每年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诚信考核。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2.74万人。
  (六)机务管理 1990年始,对全县的客、货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检测每车每年3次,首次为等级评定检测,凡达不到技术等级的车辆,强制报废并退出运输市场。车辆每次通过二级维护检测合格后,由县运管所签章并注明下次二级维护检测的日期,凡不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检测的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2000年,建机动车性能检测中心,机动车性能检测由计算机控制,实现自动化。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河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