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城管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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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44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城管监察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3
页码: 160-1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城管监察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清理整顿市场、拆除违法建筑、客运三轮车管理等。
关键词: 宁河县 城区建设 城管监察

内容

一机构
  2000年,市容环卫管理局城管监察中队和环卫监察中队、县土地规划管理局规划监察中队、县园林局监察中队、县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监察中队合并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地址在芦台镇芦汉路20号。2014年,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监察科(数字城管平台)、法制科。下设10个基层执法大队和1个三轮车管理大队。工作人员171人。
  二清理整顿市场
  2000年,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1200份。对6户多次劝解无效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震新路、文化路、团结道、西大桥、金翠路等占路市场被彻底取缔,退路进厅、进店,取缔占路市场工作顺利完成。对芦台镇内各市场及市场以外的所有商户进行5次大规模的清查活动,清查国营、集体、个体商户1147家,发放宣传品8900份,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1150份,依法收缴超薄塑料袋1.30吨、塑料包装制品630件。
  2004—2005年,依法收缴超薄型塑料袋491千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540件。查处清理各类焚烧点29处,夜市烧烤、露天烧烤摊位132个,清除售煤点11处,白铁皮加工点5处,清理占路洗车、修车点17处。对城区内各施工现场、主要干道、市场门前的违章行为进行整顿,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清理违章占道经营车辆17辆,处罚占路经营商贩20人次。
  2006年,清理占路经营摊点87个,里空外卖39户,夜市烧烤16户,暂扣相关车辆63辆,相关物品101件。2008年,拆除违章设立各类广告牌匾295块、布标42条,清理店面玻璃贴胶81000平方米,清理非法小广告15000处,拆除风斗、棚亭15处、违法建筑9处,清理乱堆乱放585处,各种垃圾120车600余吨,清理流动经营、里空外卖600余处。是年,清理205国道曹庄段周围点位27处,清理违法占地、违法棚亭10处、拆除取缔丰台镇芦玉路私设收费点,拆除违法建设圈占25户400平方米。
  2009—2010年,下发各类执法通知书800份。清除违章摆摊43处、乱贴乱画4483处、布标幔帐98条,清理乱吊乱挂333处,拆除灯箱牌匾235块、“涂鸦”广告8140平方米、违章广告信息牌400块,清理露天烧烤89处、占路加工作业156处、马路餐桌85处,乱堆乱放234处、里空外卖386处、占路摆卖473处,治理道路环境秩序75条,清除即时贴430张、脏乱点位178处。处理违法案件33件,罚款400起2万元。
  2014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8份,经执法人员劝导,有36户规范经营,对另外22处强制清理。清理市场外溢摊位7200摊次,占路经营者1.15万人次,取缔自由市场2个,暂扣经营工具460件,1960人次接受整改,317人次受到处罚。对城区内露天烧烤进行摸底排查,城区内有露天烧烤摊位58处。
  三拆除违法建筑
  2001—2005年,拆除违法建筑396户4.29万平方米。对三八河路两侧、光华路西侧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和清理。拆除残旧围墙6800延米。配合芦台影剧院改造工程,拆除临时建筑物、花棚8000余平方米。拆除团结道小区临时建筑物、临时占地68户125处3880平方米。拆除党庄村23户抢占宅基地的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圈占175处2.79万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105户,拆除临时建筑34户671.68平方米、围墙42户703.22平方米、猪舍4处812.77平方米。清理津榆支路建新段西侧出售板材、竹竿商户19户7800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拆除13户。
  2006—2010年,拆除违法建筑1359户5万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51户714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厂房2处2169平方米,拆除违章广告牌104块、铁皮棚亭24间、活动厂房51间、集装箱16间。申请法院强制拆除5户。2014年,对造甲城水利站复建的违法建设以及现代产业园区,七里海镇,北淮淀乡,造甲城镇赵温村、大王台村,芦台镇桥北新区、大陈村等新建、圈占违法建设33处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2458平方米,配合有关部门对七里海大道齐家埠村头违规集装箱摆放、淮淀桥头修理厂违规停车场治理提供100人次人员保障。配合城区旧楼提升改造工程,清理乱堆、乱放、乱圈占130处,清理垃圾240吨。
  四客运三轮车管理
  2001年,三轮车协会成立,对客运三轮车运营实行统一管理和规范。2003年,对三轮车实行年检制度。2007年,登记在册三轮车2400余辆。2010年,为所有登记注册的三轮车协会会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三者保险、乘坐保险。办理保险索赔45起,受益人103人。
  2000—2010年,查处三轮车违规3836次,无照经营499次,取缔无牌无照三轮车165辆,处罚和教育载客不良行为的652人,暂扣三轮车134辆。
  2014年,依法对城区内机动三轮车进行取缔。对城区内的机动三轮车进行评估收购。收购机动三轮车4865辆,其中收购会员机动三轮车1768辆,非会员机动三轮车3047辆,快递车50辆。
   五道路治理
  2001年,对主要路段上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治理12次,清理违章机动车300余辆、三轮车120辆。下发通知3000份,清理便道堆积物89处,批评教育46户,经济处罚14人。
  2003年,清理非法洗车点6处,平整道理两侧土地1.80万平方米,绿地3.40万多平方米,粉刷墙面1.20万平方米,清理垃圾300余吨,拆除私设广告设施145处,改造灯箱210处。
  2004—2010年,对桥北路至赵庄中学道路两侧、芦汉路大陈段两侧及城区内各条主要干道进行清理,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1983份,清理墙体乱涂乱画非法小广告130处,除草800余平方米,平整便道700余平方米,清除垃圾200余吨,清理违章占道经营车辆32辆,处罚占道经营37人次,清理各类外摆物品110件,清除道路两侧门窗玻璃粘胶1万处、门脸乱贴乱画1.22万处(张)、喷涂小广告4200余处、牌匾广告100块、布标118条、灯箱65个、乱堆乱放58处,处理广告人2万次,没收非法宣传品3.2万张。清理整顿乱堆乱放1210处、乱倒垃圾渣土等863处。清理各种流动商贩802人次,清理公共场所加工作业点62起,处罚违章摊贩750人次。对13条示范路、11条严管路、8条规范路进行规范化管理。中、高考期间,对考场周边环境反复清理,确保道路整洁有序。
  2014年,清除涂鸦广告1.93万处次,清理整顿乱堆乱放1390处、乱倒垃圾渣土等3400次。治理早点摊位50处、乱圈乱占18处、占路加工11处次、外摆灯箱32个。拆除破旧户外广告牌匾17个、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12个。清运垃圾、污染物等96吨。查处破坏道路路面7人次,查处破坏绿地、林木、花草者28起。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68起,完成重点任务保障31次。
  六“三超”车辆及易污染车辆治理
  2002—2010年,县综合执法局累计阻止控制“三超”(超重、超高、超长宽)车辆及易污染车辆进入城区28.54万辆次,查处1.56万辆次。2011—2013年,查处1.18万辆次。2014年,查处、规范运输撒漏车辆78起,处罚29起,规范建筑工地3处。
  七服务重点工程
  2003年,为县电力工程、市重点工程津唐高速路宁河出口、光明区二期平房改造工程、豪万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提供执法服务保障。2006年,参与津芦南线拓宽改造工程的东段征地和排障保障工作,参加津塘二线工程6次竞标工作,为岳龙至滨海新区宁河段输水施工工程提供保障工作。2007年,拆除和制止桥北违法建设25户,拆除正阳楼违法建筑73户2083平方米、换新楼违法建筑360户4695平方米、北小区违法建筑531户2.4万平方米。参与芦台镇南小区及周边平房改造工程、赵家园城中村改造工程、桥北新区建设工程及铁路四号楼双气补建工程。2013年,拆除房屋及附属设施5760平方米,解决各类纠纷12起。完成光明大桥建设需动员搬迁的45户5500平方米动迁任务。联合相关部门在津榆公路拓宽改造中,拆除各类建筑1200平方米、设备15个。
   八 “数字城管”平台建设
  2009年,投资500余万元,筹建县综合执法局数字指挥中心平台。数字指挥中心系统由“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车载监控系统”“单兵监控系统”“呼叫中心”“大屏幕系统”5部分组成。在主要干道补充安装20部监控摄录设备,达到覆盖15平方千米城区,监控全部主要干道,利于日常执法、监控摄录、举报核查、调查取证、网上办案、执法监督、流转协调、信息采集等。中心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通”,为信息采集人员配备“城管通”,实现点对点的管理与办案模式。中心可实现定位定点追踪、遥控扫描取证、网路资源共享等,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跟踪管理。
  2010年,通过网上流转、监控摄录等多种手段查处包括占路经营、里空外卖、涂写张贴、破坏绿地等违法违章行为在内的案件800余起,教育和处罚1200余人次,提高工作效率30%。2014年,完成数字执法系统建设。装配50部数字“执法通”手机终端并加装“执法通”软件。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主要路段、重点区域、主要卡口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点27个,无线视频监控点位13个,对平台专用执法车辆安装移动车载取证系统,更新数字平台监控系统软件,保证所有新增监控设备正常接入数字平台监控系统。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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