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声环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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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2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声环境
分类号: X827
页数: 2
页码: 90-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声环境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环境噪声状况、污染源等。
关键词: 宁河县 环境质量 声环境

内容

一环境噪声状况
  1995年,芦台镇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8分贝。2001—2005年,200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与前4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是5年中最低的一年,年均值为54.26分贝。芦台镇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声级在63.10~65.90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5.06分贝,所有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未超过70分贝的标准限值。
  2006—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的平均声级在51.84~54.03分贝之间,年均值为52.56分贝,近年较上年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08年和2006年、2007年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变化幅度不大,为5年中最低的一年,2009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在五年中最高,达54.03分贝。芦台镇5年区域环境噪声各年度平均声级均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声级在65.45~66.45分贝之间,5年均值为65.93分贝,所有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未超过70分贝的标准限值。
  2011—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在51.7~55.5分贝之间,4年均值为53.7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声级在64~66.78分贝之间,4年均值为65.20分贝。其中,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一类区分贝平均值为51.7分贝,二类区为57.7分贝,三类区为61.4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4.82分贝。
  二污染源
  在环境噪声污染中,以交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其中又以车辆噪声污染为主。2010—2014年,区域环境噪声源按其强度排序依次为: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噪声相比较,工业噪声和商业噪声明显高于社会生活噪声。芦台镇区域内环境噪声源按其覆盖面积的大小排序依次为: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81.7%,工业噪声占14.4%,商业噪声占3.9%。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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