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政协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010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制度 |
分类号: | D410 |
页数: | 3 |
页码: | 334-336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政协特邀监督员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从五届政协开始,特邀监督员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995年,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聘请特邀监察员暂行办法》,对特邀监察员的职责、聘请、联系制度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1996年,宁河县人民政府和政协宁河县委员会联合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及各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特邀政协委员担任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员工作试行办法》,明确了特邀监督员的条件、职责和聘请单位的职责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发挥了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和廉政建设。以宁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例,该局制定了详细的特邀监督员活动计划,包括聘请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活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使特邀监督员工作更加规范化、有效化。 |
关键词: | 宁河县 特邀监督员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