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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建议案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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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077
颗粒名称:
二、建议案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1
页码:
185-1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政协建议案,政协建议案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向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的一种重要方式。
关键词:
宁河县
提案工作
建议案
内容
政协建议案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向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后提交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讨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通过,以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案与提案的不同点是,建议案涉及的内容更加重要,形式更加庄重,是政协组织委员通过专题调研,充分论证,经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讨论,提请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审议并通过的高层次的重要建议。运用建议案的方式,更易于发挥政协组织的整体功能,更易于引起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建议案是以政协组织的名义用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因此在办理后,人民政府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函复政协组织。
宁河县政协从第六届委员会开始形成建议案。它对提高提案质量和办案质量、扩大提案工作的影响、提升提案工作的层次发挥了显著作用。
主席会议、常委会建议案:
政协宁河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尽快治理县白酒厂糟液污染环境
问题的建议案(1994年3月8日县六届政协第11次主席会议通过)
县政府:
芦台镇是地震后国家投资兴建的一座新型县城。它既是全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也是我县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芦台镇在全县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是由于镇内工业建设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原则,致使工业污染日趋严重,给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了直接威胁。对此,芦台镇广大居民十分不满,反映非常强烈,已经形成一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县政协做了大量的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证明,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建议县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加以治理。
一、芦台镇遭受污染的现状:
芦台镇遭受工业污染的程度,近年来日趋严重,具体表现为:
1.空气污浊。空气是人们生活须臾不可或缺的。空气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芦台镇的空气质量迅速下降。一是悬浮物质增多,致使空气浑浊;二是异味逐年加重,到1993年夏秋两季,已经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沿芦汉路、三八河、蓟运河的居民,受其困扰更为严重,人们怨声载道。
2.水质下降。由于大量工业废弃物质,特别是有害物质的排放和渗透(当然还有其他原因),蓟运河的水质迅速下降,已经发黑变臭,鱼虾绝迹,传统的“鱼农之利”优势已不复存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变坏的河水渗透到地下,必将导致饮用水质的下降,进而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威胁。
3.污染范围扩大。芦台镇遭受工业污染的范围,正在逐年扩大。几年前,还仅仅影响东南部靠近工业区的地区,到目前,整个芦台镇都已经处于污染区之内。南起24栋楼,北到蓟运河两岸;东起芦汉路两侧,西到正阳区三八河沿岸,自五一起到国庆节每天处于恶臭的环境中。东部沿芦汉路一带,西部沿三八河一带,全年都在忍受臭气的熏蒸。
二、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
造成芦台镇环境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水泥厂烟尘,煤建公司的煤场等),但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是县白酒厂排放的酒糟液。
据调查,县白酒厂始建于1984年,年产量为2千吨酒精。到目前,该厂已经发展为年产3万吨酒精、1.5万吨白酒的生产能力,年排放废糟液36万吨左右,全部通过管道和部分明渠排入蓟运河,约占全芦台镇排污水总量60%左右。
1.该厂废糟液处理能力与生产能力不匹配。随着生产规模的逐年扩大,糟液的生成量越来越大,而囿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每年投入治理三废的(废渣、废气、废水)的资金增长幅度跟不上,致使越来越多糟液未经处理,或虽经简单处理但不彻底,直接进入排水系统。
2.没有专用的排污系统。据调查,白酒厂糟液排放曾有过部分专用管道,与三八河管道呈上下排列。但使用时间不长即堵塞,一部分污水串入居民污水管道,与市政排水工程联网,造成污水漫灌于整个芦台镇地下排水管道;一部分污水流入芦汉路两侧明沟和三八河河道,经东两座扬水站,最终排入蓟运河。正如群众反映的,整个芦台镇变成了白酒厂的糟液处理厂。
3.造成污染的简单机理:未经严格处理的糟液一是浓度大,二是富含有机物质。浓度大,致使流动缓慢,容易沉淀,堵塞排污管道;富含有机物质,在一定的温度条件和微生物的作用下,即发酵放出恶臭(沼气)形成空气污染。
三、糟液污染的危害:
糟液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其危害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已经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1)由于臭气薰天,热天人们无法开窗户;
(2)河边是人们晨练和散步的场所,被臭气所扰,这些正常的活动无法开展;
(3)市政排污管道被堵,雨季排水不畅,居民行路趟水,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身体健康受损害,势必形成不满情绪,造成不稳定因素。
2.严重损害芦台镇外在的形象。芦台镇作为县城,是宁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缩影,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恶劣的居住环境会严重损害全县对外开放的进程。
3.毁坏公共设施,造成更大经济损失。高浓度的糟液直接进入市政排污系统,必将造成渠道淤塞,致使排污系统损坏,而修复整个排污系统的投资是巨大的,影响面也更大。
4.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由于糟液污染,已使排污明渠两岸的草类生长受到影响,三八河、蓟运河里的鱼虾已基本绝迹。如不加治理,长此以往后果将更加严重。
四、关于治理方案建议:
县白酒厂自建厂以来,已实现利税3240多万元,为宁河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显而易见,限制它的发展是不可取的。经政协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多方调查论证,提出如下治理方案,供县委、县政府在决策时参考。
1.投资兴建糟液处理工程,提高白酒厂对糟液的处理能力,控制污染源。据调查,白酒厂已经拿出回收有用物质变害为利的具体方案,即:
(1)提高固、液分离能力,降低糟液浓度,使排放的糟液变清。
(2)对酒糟进行再加工,生产沼气,一可供本厂作为燃料,二可供民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生产沼气后的酒糟可加工生产饲料和肥料,支持我县养殖业的发展,这是解决污染的治本之举。建议多方面筹措资金,扶植白酒厂的治理工程上马。
2.对各明渠漂浮和沉积的污物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清除。
3.市政系统的排污站由市政组织人力和物力进行掏挖。
4.蓟运河内积存的沉积物,可在汛期排水时组织力量进行汽艇搅拌使之泛起,以随水排入大海。
5.建议今后不再在镇内批建有污染环境可能的生产项目。必须上马的也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把对环境的污染限制在出厂之前。
以上建议妥否,请县政府参考。
县政府关于尽快治理县白酒厂
糟液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案的答复
政协宁河县委员会:
县政协1994年3月8日第11次主席会议通过的关于“尽快治理县白酒厂糟液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案收悉。县政府对建议案十分重视,多次研究解决办法,责成有关部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以认真解决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企业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由于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原则,致使工业污染日趋严重,芦台镇空气污浊,水质下降。造成芦台镇环境污染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是县冠达公司(白酒厂)的酒精糟液污染。冠达公司始建于1984年,当时年产2千吨酒精,至1994年,该厂已发展成为年产酒精3万吨、白酒1.5万吨的大型骨干企业,至1993年已实现利税3240万元,为宁河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该公司每年36万吨经过简单处理的废糟液全部通过管道和部分明渠排入蓟运河。富含有机物质的废糟液流动缓慢,且易沉淀,堵塞了排水管道,在一定温度条件和微生物的作用下,发酵放出恶臭(沼气)形成空气污染。
县政府对酒精糟液污染处理问题一直十分关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曾多次研究解决办法。接到县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后,县政府对此事更加重视,决定由主管县长牵头,县经委与冠达公司组成专门班子,集中人力和财力,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四月,吴福林副县长率环保局、工商银行和冠达公司负责人去河南省南阳酒精总厂考察,决定购买南阳酒精总厂的沼气法清除污染技术,并签订了协议。至8月底,总投资540万元的酒精糟液处理工程已
经竣工,年产沼气1200万立方米,能取代厂内锅炉燃煤,还可部分民用。改造后的酒糟废液降低化学蓄氧量(COD)70%,水质清澈无味,接近国家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宁河县人民政府
1994年9月21日
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解决好地下水超量开采问题的建议案
(1995年6月30日县六届政协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县政府:
在政协第15次常委会议协商我县大县城规划时,与会常委对芦台城区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和前景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忧虑,会议责成政协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经该委调查,情况已基本清楚,所拟报告已经第16次常委会议研究并通过,现作为常委会议建议案提交县政府研究并解决。
一、芦台城区地下水静水位在七十年代末期还保持在40米,而1994年枯水期已达77.8米。地下水静水位在以平均每年3-5米的速度下降。芦台城区地下水资源已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
二、造成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的原因有二:一是居民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对水的需求量加大。据供水站提供,目前日供水量为5000吨,高峰时可达8000吨,人均日耗水量为100公斤,约为地震前的10倍。二是工业自备井的过快增加和无度开采。据水资源部门掌握,目前城区工业自备井有60眼,且开采强度大大超过地下水自然补给速度,以致形成漏斗区并与汉沽漏斗区联为一体。
三、随着大县城的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城区地下水资源的前景非常严峻。预计到2010年,县城人口将达10万人,按每人每日耗水200公斤计,日耗水为2万吨;城区工业年产值到2010年将达25亿元,按每万元产值耗水50吨计,则日耗水3.5万吨,加之其它用水,城区日耗水约可达6万吨。这个数字,是本地区地下水资源难以承受的。
四、超量开采地下水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现有机井将陆续吊泵报废。
2.咸水层底界下移污染淡水层,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3.导致严重的地面沉降,对房屋堤坝构成威胁。同时,因芦台城区地面高程仅为1.5米,如不加控制,终有一天会出现海水倒浸,危及芦台的存在。
4.居民饮水短缺。
五、建议:
分近期和远期两步解决芦台城区地下水超采问题。
近期:着重解决好如下四个问题:
1.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用水的忧患意识。
2.发展节水型工业,对耗水量过大的项目不予立项;改造现有企业用水方式,包括限量开采、提高水的复用率等;抓紧考虑并论证丰水期利用地上水为工业用水的可能性。
3.严格限制城区打井。
4.对已经老化的城区地下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
远期:解决好引丰岳水入芦工程。该工程耗资巨大,但又是彻底解决芦台城区用水的惟一可行出路,势在必行。从现在起就应在资金和前期工作上着手准备,以防“临渴掘井”。
县政府关于解决好地下水超量开采问题建议案的答复
县政协:
县政协第16次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解决好地下水超量开采问题的建议案》收悉,县政府领导同志非常重视,认为这个建议提的非常重要且及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议中所提出的四条解决措施拟全部采纳,并安排到有关职能部门逐项落实。
1.节水宣传工作,由建委牵头,水利局、广播电视局配合。
2.发展节水型工业,由经委牵头,企业局、科委、环保局、计委、经济开发区配合。
3.严格限制城区打井问题,由水利局牵头,规划局配合。
4.更新改造供水管道,由建委牵头,财政局配合。由于此项工程十分浩大,需分步实施。
宁河县人民政府
1995年12月21日
政协宁河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建议案
(1997年2月25日县六届政协第39次主席会议通过)
县政府:
近年来,我县下岗失业人员逐渐增多,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这个问题也将长期存在。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有责任把这件事情解决好,否则势必直接影响到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直接影响一部分人的基本生活。县政协根据委员提案对此事做了具体的调查研究,并经主席会议审议批准,以建议案形式提交县政府予以研究解决。
一、现状
截至1997年2月底,我县下岗职工总数为3218人,主要集中在经委、县社、农机、交通等四个系统。其中,40岁以下的1030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32%;女职工1371人,占总数的42.6%,技术工人1158人,占总数的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44人,占总数的20%。
造成职工下岗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不抵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职工等待分流安置;二是企业资产的部分出租、出让、出卖,生产项目正待开发;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竞争无力、生产任务不足,处于干干停停的状态;四是部分企业为了节支增效,实行企业内部提前退休。
二、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下岗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偏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无法胜任新兴行业的工作需要。再
加上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用工制度的影响,使其再就业门路变窄;二是许多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存在着偏差。“先国营,后集体,死活不去干个体”成为许多下岗人员的择业信条,使得他们面对一些就业机会无动于衷;三是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跟不上就业形势的需要,使许多下岗职工就业信息不灵,影响了他们的再就业;四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部分行业、企业欠缴或拒缴养老、失业保险金,使职工下岗后,收入无着落,生活极度困难。
三、建议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职工下岗将成为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县政府应把这个问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管起来,把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担当起来。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两件事:第一,成立县实施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再就业工程的统一协调、指导;第二,有关单位或部门设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层层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对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寻找就业门路,减少不稳定因素。
2.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下岗职工认清就业形势,转变择业观念,破除只有进国营、集体企业才算就业的狭隘观念,树立只要有活干、有岗位、有收入就是就业的新观念;破除等靠、依赖思想,树立自强不息、靠自身素质求生存、立身社会的新观念。
3.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包括民营经济,开展各种社区服务,分层次吸纳下岗人员,拓宽就业面。要鼓励各类企业积极招收具有一定技能的下岗职工,对安置下岗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务队,大量吸纳虽缺少专业技能,但身强力壮,又无其它门路的人,到社会上从事有偿服务;发展投资少、就业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劳务企业,安置老、弱、妇等下岗人员;同时要积极寻找下岗技术工人的国内外劳务输出门路。
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工程的各种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开展全方位服务。劳动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定期发布用工信息,引导下岗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上岗;要充分发挥现有成人职业教育体系的作用,根据市场对不同人才的需求,举办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班,传授实用技能,提高下岗人员的自身素质,扩大就业门路。此类服务和培训机构收费不宜过高,由县有关部门适当补贴部分培训费用。
6.提高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劳动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监督各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减少职工下岗的随意性,减轻社会负担。
7.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为此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继续在企业中推行失业保险制度,用行政和经济的手段保证养老失业保险金的足额征收和及时发放;第三,对因企业破产、停业而长期下岗,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帮助落实民政救济;第三,多方筹资,扩大扶贫帮困基金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进行生活救助;第四,要改变在岗职工安于现状的心态,增强“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引导他们学习新技术、新技能,使职工一专多能,即使面临下岗“危险”,也不怕无职可谋。
8.要加大企业的改革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尽量使职工不下岗或少下岗。
县政府关于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
工程的建议案的答复
县政协:
县六届政协第39次主席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建议案》收悉,经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建议中所提8条措施拟全部采纳,并逐步落实。
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对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县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去年安置下岗职工1572名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已安置下岗职工500多人。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建立组织,明确责任。于年初成立了由县长窦俊华为组长,李东海、张芝田、刘建国同志为副组长,县劳动、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了“宁河县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关委局都建立了相应组织,有关基层企业单位建立了再就业服务分中心,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同时,召开了全县解困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对搞好我县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
有关部门下达了安置指标,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了目标管理。各部门根据各自任务,对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制定月报制度,层层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多方扶持。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辟多条解困渠道,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家居芦台镇的职工家庭(包括离退休职工)月人均收入低于100元的;家居农村职工家庭(包括离退休职工)月人均全部收入低于80元的,且没有自救能力的生活特困职工,经有关部门核实,颁发特困职工证。持证者可以享受免交子女学杂费,减免水电费,供应平价煤,减免工商所得税的照顾。对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也制定了优惠政策。县劳动部门与芦台镇政府相互配合,对芦台镇居委会所属下岗职工现状进行调查,有针对性地指导下岗职工开展社区服务就业,取得了初步效果。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外来劳动力和本市农民工的管理,腾出岗位安置下岗职工。
三是确定重点,狠抓落实。实事求是地分析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在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在宏观指导上,对全县整体解困工作,以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为重点,下岗职工就业以县直企业为重点,首先抓好经委等较大系统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采取与效益好的企业挂钩等办法,分流安置下岗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去今两年经委系统分流安置下岗职工1200人,其中仅棉纺厂就安置了900人。
四是挖掘潜力,标本兼治。解决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关键在于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因此,在搞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发放各项补贴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大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力度,靠启动企业自身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安排下岗职工,改善职工生活。今年对一批重点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实行改组、改制、改造,提高了企业效益,推动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随着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还将有一部分企业的职工就业出现困难,下岗职工安置工作任务仍很艰巨。为此,县政府按照县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十届六次人代会提出的继续做好下岗职工安置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1.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今年我县安置下岗职工的工作任务为1800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安置工作仍存在很多困难。为此,我们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困、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劳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与市政府签订的解困和再就业工程责任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开拓多条渠
道,加大工作力度。要树立换位思想,增强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压力感、紧迫感。有关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按照所定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通过月报和季报考核检查,随时掌握目标管理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再就业工作汇报会议,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2.继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职工安置创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市政府(95)、(96)两个47号文件出台的22条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困难企业职工生活照顾和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近期县政府已安排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优惠政策,为他们创造好的就业条件。严格执行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依法拓宽就业渠道。所有国有、集体企业,包括三产实体、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都要按规定为全部职工交纳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金;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要按规定为中方职工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金,解除职工流动中的后顾之忧。
3.加强培训,搞好服务。为拓宽下岗职工就业面,根据市场劳动用工需求,充分发挥县有关部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作用,有计划地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培训,传授多种实用技能,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加强对下岗职工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定期发布劳动用工信息,引导下岗职工竞争上岗。继续搞好宣传、教育,引导下岗职工认清形势,破除只有进国有企业才算就业的狭隘观念,破除等靠依赖思想,树立自强不息,靠自身素质求生存、立身社会的新观念。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学有典型,做有榜样,干有方向。
4.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只有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才能落到实处。因此,县政府要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实施有关的县劳动、工商、税务、财政、公安、计委、统计、外经贸委、广播电视、社会保险等部门需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主动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做好全方位服务,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挖掘自身潜力,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贡献力量。
宁河县人民政府
1997年7月3日
知识出处
《宁河政协志》
本书收录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组织.,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案工作,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咨询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 信息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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