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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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0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全体会议
分类号: D624.1
页数: 7
页码: 58-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第一、二、三、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代表人数、会议内容、会议成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宁河县 人民代表会议 全体会议

内容

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1次会议 1949年11月14日至18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5天。出席代表205人,包括11个界别:农民代表129人,工人代表6人,学生代表7人,教员代表8人,商人代表6人,医生代表3人,开明人士代表1人,劳动模范代表2人,回族代表2人,荣军代表1人,机关代表40人。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由21人组成。成员中包括回族、医生、学生、劳模、工人、商人、妇女、荣军、教员各1人,机关代表12人。
  会议首先听取了主席团主席刘顺华所作的报告,报告讲解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意义、性质,与会代表的权利、义务,指出每位代表有权对县政府的工作进行审查和批评,对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并鼓励代表开好会议。听取了县长王振国作的“十月份政府工作、冬季生产和秋征、清剿治安”的报告。
  会议收到提案244件,包括生产问题105件,司法25件,水利交通26件,教育25件,土地17件,清剿治安9件,卫生防疫6件,抚恤2件,部队3件,财政2件,救济4件,关于区村干部的4件,关于县政府的3件,请示上级的5件,情况不明的4件,属于认识问题的4件。其中比较重大的提案19件。提案交由会议各小组讨论、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会议选举产生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时任中共宁河县委书记),副主席李仲一(宁河县政府教育科督学)、马德苍(宁河县四区俵口村党支部书记)。
  会议形成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冬季工作指示”的形式下达。会议最后听取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的结论报告。
  第2次会议 1950年5月26日至28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3天。出席代表195名,列席的县、区、村干部253名,共448名。
  会议听取了县长王振国作的近期政府工作报告,着重讨论、研究了麦收前的中心工作,并相应地通过了各项工作决议,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议收到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110件。
  会议最后听取了中共宁河县委书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所作的总结报告。
  第4次会议 1950年9月6日至8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3天。出席代表227人,列席的县、区、村干部141人,共368人。代表中有农民代表133人,工人代表9人,教员代表10人,学生代表6人,青年代表6人,商人代表9人,荣军代表3人,军属代表8人,工属代表1人,劳模代表3人,回民代表2人,医生代表1人,县机关代表17人,区机关代表19人。代表中,有党员79人,团员3人,妇女22人。列席人员有县、区干部28人,村干部113人。会议听取了县长刘顺华(当时已由县委书记改任县长)作的“关于麦收和防汛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今后三个月“三秋”、生产自救和部队复员、秋征工作的报告,代表们分别进行了审查和讨论。
  会议着重批判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错误,分析错误形成原因,列举造成的恶果,与会代表及干部受到极为深刻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1次会议 1951年2月22日至25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3天半。出席代表229人,列席的县、区、村干部374人。本次会议与县妇女代表会、县合作社代表会、县劳模会同时召开。总到会人数858人。代表中,有农民代表145人,工人代表5人,学生代表5人,青年代表20人,妇女代表12人,工商界代表10人,教育界代表4人,军属代表1人,机关代表27人。列席人员中,县、区、村干部分别为103、63、208人。另,妇女代表会144人,合作社代表会81人,劳模会30人。
  会议由县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致开幕词,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指出一年来取得的经验和领导上存在的缺点,希望与会代表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提出政府工作的不足和干部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提出对当前工作的意见,并负责地做出决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1951年工作任务”报告和“1951年春季工作计划(草案)”报告。县里的四个会议统一听报告,分头组织小组讨论,分别形成决议并贯彻执行。
  大会报告强调“组织第一”,指出必须组织起来,要求“多想办法,推广劳动互助的经验,只有组织好农业、副业、春工三结合的劳动互助组”,才能做到春耕生产两不误。代表们经过讨论,大大提高了组织起来的自觉性。
  报告还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取得好收成,推销剩余的农副土产,换回生产、生活必要的物资;要求稳定物价,改善生活,提高文化,消灭疾病,积极开展镇压反革命活动,保障社会安定,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保障人民既得的胜利果实,巩固和平。会议还着重批判了官僚主义。
  会议收到提案38件,其中农业生产方面8件,河工方面的17件,财经方面的2件,文教卫生方面的4件,银行放贷方面的3件,民政司法方面的4件。
  有关部门对这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作了解答。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作出“1951年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的决议。
  第2次会议 1951年6月1日至4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4天。出席代表191人。其中,农民代表133人,工人代表2人,劳模代表12人,工商界代表6人,烈军属代表2人,回民代表1人,自由职业者代表5人,机关代表30人。
  会议听取了县长刘顺华作的“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三、四、五月份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告总结了三个月的农业生产、救灾、春季工程取得的成绩,肯定了贯彻“组织第一”、普遍发动群众、特别是发动妇女参加田间生产和副业生产的成绩,肯定了掌握生产季节、善于穿插耕作时间的经验,以及通过抗美援朝教育,开展爱国主义创模竞赛运动的明显效果,也讲了“代耕”、税收等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夏季工作的报告。报告强调了夏季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布置了护麦、麦收、麦征、收贷、防汛等工作,并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镇压反革命与抗美援朝运动。
  会议作出了搞好夏季工作的决议。
  第3次会议 1951年10月27日至30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3天半。出席代表215人。其中工人代表4人,农民代表146人,妇女代表13人,回民代表3人,青年代表2人,工商界代表6人,学生代表5人,教师代表5人,医联代表1人,烈军属代表2人,荣誉军人代表1人,机关代表25人,特邀代表2人。
  会议听取了县长李伯芳所作的“宁河县政府关于夏秋两季工作”的报告,“宁河县政府关于冬季工作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贯彻结束土改的精神,强调搞好冬季生产,为1952年的爱国生产运动打下基础。报告对秋收收贷、民主建政、中心工作和各部门工作都做了安排。代表们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通过了相应决议。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共105件,其中农业方面20件,民政方面30件,建设方面14件,财政方面14件,工商方面2件,文教方面18件,司法方面2件,卫生方面1件,合作社方面1件,农场方面1件,代表名额方面2件。会议专门用一天时间讨论、解答代表提出的提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正副主席,选举了出席河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会议向各界代表和全县人民发出“关于开展轰轰烈烈爱国生产竞赛运动”的号召。
  会议最后听取了县委书记、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当时已由县长改任县委书记)所作的总结报告。
  三、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2次会议 1952年9月21日至24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4天。出席代表269人,其中机关代表25人,中共党员代表125人。
  会议开始,由县委书记、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作报告。报告针对历次代表会与本次会代表存在的思想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代表的重大责任,从而消除了某些代表的思想顾虑,鼓舞了情绪。分析中,县委负责人也做了检讨。报告提高了代表们当家做主的民主意识,增强了代表们的责任感,对领导干部也是一次民主作风的教育。
  会议听取了县长李伯芳“关于宁河县政府几个月的工作总结和秋冬两季工作任务”的报告,报告中特别强调开展“三大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的重要意义,号召全县各界人民把这一竞赛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三大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是指工业、农业、贸易三大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
  代表们讨论、审议了县政府的各项工作,会议形成了相应的决议。最后,由县委书记、常务委员会主席刘顺华作总结讲话。
  四、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1次会议 1952年12月11日至16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6天。出席代表299人,其中农民代表(包括农业劳模代表)167人,文教界代表18人,青年学生代表5人,共产党代表4人,青年团代表4人,政府代表12人,区域代表6人,工人界代表17人,妇女界代表12人,医药界代表2人,少数民族(回)代表3人,人民武装代表7人,爱国民主人士代表2人,中苏友协代表2人,工商界代表15人,烈军工属及荣复军人代表7人,合作社代表7人,公营企业代表6人,驻军代表1人。代表中,直接选举的146人,间接选举的149人,邀请4人。
  会议听取了县长李伯芳作的“宁河县政府全年工作”的报告及“冬季工作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号召继续开展工、农、贸三大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大力开展冬季副业、手工业生产、扫盲整训、民主建政、整顿财务等工作。
  代表们审议了一年来县政府的各项工作,揭发了某些干部中的强迫命令和官僚主义作风,通过冬季工作计划,审查了1952年县政府的财政收支,并一致响应县政府关于开展工、农、贸三大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的号召。
  本次会议代行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产生了由23人组成的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李伯芳、孟克弱、刘凤屏、杨志恒、赵春久、赵振山、叶淑敏、翟凤、曹广耀、刘景旭、肖耀东、常建华、张兰芬、李效军、宋宝琴、刘蕴山、王启明、刘连合、李鉴堂、刘福清、李真、张惜民、王心田。李伯芳任县长,孟克弱、刘凤屏任副县长。自此,宁河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宁河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杨志恒,副主席肖耀东、谷复中,委员李伯芳、孟克弱、赵春久、刘长文、李效军、叶淑敏、陈桂荣、刘凤屏、宋宝琴、曹广耀、刘景旭、朱广礼、平焕云、苗汝泽、刘福清、赵振山、王顺、于九五、王启明、张世宜、李庭珍、翟凤、张惜民、杜连兴。
  会议收到提案1300件,归纳整理为521件。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就本次会议的提案办理情况,向大会作了报告。
  会议最后由县委书记、常务委员会主席杨志恒作了总结报告。
  第2次会议 1953年2月19日至23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4天。应出席代表230人,缺席70人,实到160人。
  会议听取了县长李伯芳的“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1952年冬季工作情况与今春任务”的报告。报告明确以生产为中心,贯彻《婚姻法》,调整代耕工作计划等。代表们对县政府冬季工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宁河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关于1953年春季工作的决议”,随之,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切实执行‘第四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1953年春季工作决议’的决议”,并发布执行。
  会议收到提案475件,除其中45件因收到较晚,未及研究外,对430件做了解答处理,包括生产建设方面77件,财经方面166件,政法方面90件,文教卫生方面42件,其他方面55件。解答处理意见印发给各位代表讨论,再把代表的意见汇总起来,交有关单位办理。这种认真处理提案的作法,受到代表们的欢迎。
  会议最后由县委书记、常务委员会主席杨志恒作了会议总结。
  第3次会议 1953年12月2日至4日在芦台镇召开。会议历时3天。出席代表154人。
  会议由县委书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杨志恒作“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县长李伯芳作“宁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秋征、生产救灾工作”的报告,代表们通过讨论,解决了关于粮食问题的各种模糊思想,表示拥护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拥护党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席杨志恒作了总结讲话。

知识出处

宁河政协志

《宁河政协志》

本书收录了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宁河县委员会组织.,政协宁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案工作,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咨询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 信息工作,文史资料工作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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