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图书馆
河东区图书馆
机构用户
河东区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6771
颗粒名称: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分类号:
R15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员需要掌握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遵守卫生规定。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关键词:
河东区
食堂卫生
从业人员
内容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依规定每年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直至治愈后方可复岗。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02)年第14号令第21条有关不得带病工作的规定。
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用流动清水洗手;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③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④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⑤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头发应流理整齐置于帽内。要讲究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洗漱,勤换衣服。
知识出处
《今日河东》
今日河东紧紧围绕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成就、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百姓需要的工作生活知识,全面、及时、通俗地体现在报纸上,以满足读者对时政信息和生活资讯的多种需求。
阅读
相关地名
河东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