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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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6771
颗粒名称: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分类号: R15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员需要掌握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遵守卫生规定。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关键词: 河东区 食堂卫生 从业人员

内容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依规定每年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直至治愈后方可复岗。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02)年第14号令第21条有关不得带病工作的规定。
  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用流动清水洗手;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③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④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⑤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头发应流理整齐置于帽内。要讲究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洗漱,勤换衣服。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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