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人数连续9年为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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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6715
颗粒名称: 超期羁押人数连续9年为零
分类号: D926.3
摘要: 本文报道了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通过实时监督系统和“一卡一表三单”制度,建立了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
关键词: 在押人员 检察院 管理

内容

本报讯 “嘀嘀嘀……”每天清晨,当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警打开电脑时,都会传来这样一阵报警提示音,这是实时监督系统对3天后羁押期限届满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在收到提示消息后,干警将《羁押期限期届满告知书》,按照不同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分别发送至该院反贪局、公诉科和区人民法院、公安河东分局,提示承办部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抓紧办理。自1998年实行规范化管理模式以来,该院共发出《羁押期限期届满告知书》1009份,超期羁押人数连续9年为零。
  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检察院还创新“一卡一表三单”制度,建立了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一卡,即:在押人员知情卡。每名刚入所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得到一张《在押人员知情卡》,卡上写明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个诉讼阶段法定期限。通过《在押人员知情卡》,在押人员可以及时掌握关于刑事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表,即:在押人员情况登记表。该院在登记表内详细记载了每名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认真做好“提前告知、到期催办、违法纠正”三个环节,积极预防超期羁押,排查有可能超期的案件,主动与办案部门联系,提醒和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办理。三单,即:《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和《延期通知单》。通过协调,该院将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重新审查起诉及重大、疑难等不能及时结案,需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情况,及时向看守所发放《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和《延期通知单》,并留存在押人员档案以备查询,使在押人员在公诉环节的羁押期限实现“无缝”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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