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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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6522
颗粒名称: 警示标志的社会效应
分类号: U491.5+21
摘要: 本文介绍了警示标志的定义和作用,以及警示标志在生活中的积极社会效应。
关键词: 警示标志 社会效应 遵守法规

内容

“警示标志”,是一种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社会公认的图案、标志组成的统一标识,具有特定的含义,以告诫、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
  警示,也附带预警的含意。这也是中国传统的理念。《礼记·中庸》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意思是说,凡事预先作好计划或准备就能得到成功,做得好。《孟子·告子下》说:“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我们今天提倡“忧患意识”,要防患于未然。这也是警示的真实意义。目前,对于剧毒、危险、易碎、防震、防晒、防潮、不准倒置的产品,均有相应的专门警示标志。人们知道,某些商品使用保管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本身损坏或可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对此,产品质量法均有规定。如购买家用电器,通常都贴有警示标志,告诫用户注意预防不安全因素。生产者将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标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的明显位置。
  当今社会对于警示标志最关心、最熟悉、最听从、最遵守的人群,莫过于汽车司机。他们对50种“交通安全标志”,29种“交通指示标志”,基本上能一目了然。这些标志能警示车辆行进和安全。节日逢雨,加强警力,目的在于疏导交通、防范事故;并非标志不起作用。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为“警告标志”;指示车辆、行人的标志,叫“指示标志”。尚有“警示说明”,是指用警示语来告诫、提醒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警示说明通常使用中文,必要时用中英文或其它文字标注。
  警示标志在生活中的积极社会效应是不容忽视的。我们经常会看到,在一些地道、桥梁、人行道、快速路下、商店门前、学校附近等处,摆摊设点仍然居多。不良影响,有目共睹。难道就不可以设置明显有效的警示标志,依法办事吗?既然“酒后驾车”是违章,那么“占道摆摊”算什么?既然“座商”有门面店铺,为什么非要把店里的商品摆到便道上来卖呢?此外,尚有“马路隔离带禁止跨越”、“路边禁止便溺”、“站牌严禁张贴广告”、“社区禁止叫卖”、“剧场严禁吸烟”、“便道禁扔垃圾”等急待力行。前面环卫工人清扫,后面行人随手乱扔,实在是大煞风景。
  设置“警示标志”,需要“依法”“照章”从事,严肃认真对待。这远比“工作人员”随机处理要好。我们要创建和谐社会,树立国际大都市形象,亟需要用现代文明科学手段来管理城市,“警示标志”就具有这样的社会效应,还有助于培养公民自律的心理素质,养成自觉遵守法规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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