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今日河东》 报纸 |
唯一号: | 020720020230016374 |
颗粒名称: | 《信访条例》解读 |
分类号: | D632.8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信访条例》中关于信访人应履行义务和责任的相关规定。包括信访人应遵守的提出程序、反映情况的真实性义务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义务。同时,信访人若违反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此外,文章还介绍了《信访条例》针对重复访等问题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规定,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并查询其所提出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 |
关键词: | 河东区 社会稳定 和谐河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