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建设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新城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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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6189
颗粒名称: 全力以赴建设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新城区
其他题名: 河东区“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及举措
分类号: X3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在“十一五”期间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了多项环保工程,包括蓝天、碧水、安静、工业污染防治等。同时,加强了对水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水质达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河东区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巩固创模成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等。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河东区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
关键词: 河东区 环保工作 环保工程

内容

“十一五”期间工作目标及任务是: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加快宜居生态城区建设步伐;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消减任务目标,巩固提高“创模”先进区成果,继续深化蓝天、碧水、安静、工业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2008年底要达到“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迎接国家的验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到2010年,基本完成生态城区建设目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要在85%以上,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
  (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建设生态城市是市政府确定的到2010年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要建成生态城区的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也将这一工作写进了2007年工作任务。为了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区环保局要按照《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制定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现状分析和建设规划,明确生态城区建设目标、差距和任务,成立生态城市建设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召开全区生态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对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巩固创模成果,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巩固提高创模成果。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2006年至2008年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三年工作指标的通知》要求,迎接2008年的创模复验。继续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安静、污染防治等工程,巩固提高创模各项指标。重新分解各项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河东区“创模”先进区称号,努力实现2007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81%的目标。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总量削减年度任务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年度任务。对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改造,稳定达到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的要求。推动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作,并在河东区锅炉单位,开展创建花园式锅炉房工作。
  (三)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国卫”和“创国绿”的环保工作
  要把“双创”作为建设生态城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参加“双创”工作,把“创国卫”、“创国绿”的指标与生态城区建设指标捆绑分析,分段实施,把“创国卫”、“创国绿”的过程作为提高全区环境质量和实现生态城区的重要工作,抓住这一机遇,高标准高质量地实现河东区生态城区建设的目标。
  (四)严格依法行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
  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法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高度重视、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异味、冒黑烟、水污染等环境问题。实施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在全区法人单位全面实施环保责任制度,切实落实环保各项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推动循环经济深入开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深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对全区污染物超标排放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单位进行强制性检查和审核力度。继续推动区域内重点污染企业“东移”计划,改变河东区内传统企业耗能高、污染大的现状。积极鼓励和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无污染的企业在河东区落户。
  促进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深入推动实施天津市《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继续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参加市级环境友好企业评选。
  (六)抓好社区环保和全民的环境宣传教育
  继续推动以建设生态居住小区为目标的最适宜人居环保小区的创建工作。加强环境噪声治理,创建一批“安静居住小区”和最适宜人居环保小区,让人民群众在创业过程中享受优良的环境。在环境宣教方面,倡导生态文化。以社区、学校、机关为重点,大力加强生态城区建设宣传教育,使全区上下了解生态城区建设的目的、意义、标准、责任义务和措施要求;把社区和学校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充分发挥社区环保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开展以巩固创模成果、创建生态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成为全区群众的共同行动。继续深化“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和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水污染源规范化管理,确保水质达标
  排污单位排污口规范化率,重点水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率达到100%。推行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逐步提高对污染源的监测水平。继续加大对重点工业水污染源、医疗机构、大型宾馆、饭店达标情况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抽测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引滦、引黄饮用水源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格对区内海河、月牙河水质的监测和管理。做好水污染源COD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和颁发排污许可证工作。
  (二)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完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燃和并网工作。10吨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并使用优质低硫煤。严格控制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对全区内裸露的煤堆、灰堆和料堆实行全面监督管理,落实绿色苫盖或密闭防尘措施。对控制施工工地扬尘和车辆密闭的监督管理要管到底、管到位,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蓝天工程管理网和相关工作转办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实现全天候监管。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工作。每年要对河东区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一次公益性的监测,掌握和评估全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作为河东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依据。
  (三)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
  按照市政府提出要努力把我市建设成空气清新、河水清澈、环境整洁,市容优美的宜居城市的工作思路,河东区要以创建“最适宜人居环保小区”为切入点,以人为本,在全区继续开展“最适宜人居环保小区”创建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小区做起,努力提高群众爱护小区、保护环境的意识。以点带面,在全区要有更多的“最适宜人居环保小区”,为实现市政府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工作目标打好基础。
  (四)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工作
  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小化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餐饮、工业等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无证经营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排放屡禁不止或无力整改的,要坚决关闭。按照市政府下达的限期,完成对天钢的粉尘治理。
  (五)加强环保宣传和公民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河东有线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日河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市民公德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全区人民的环保意识和素质。在全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达标单位活动,该项工作已写入全区精神文明工作要点。不仅要向群众宣传,还要向领导机关宣传,要让环保宣传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走进机关、学校,进入社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保活动,认真履行社会义务。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局面。建立各界人士参加的义务监督员队伍,对环境保护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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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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