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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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5447
颗粒名称: 聘请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
分类号: D6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民宗办聘请了21位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聘期5年。这些监督员将协助政府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将协助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并监督区民宗办及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关键词: 河东区 民族宗教 工作监督

内容

本报讯 日前,区民宗办举行聘请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仪式,向新聘请的21位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吉成,区长助理卢卫东,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刘金荣出席仪式。
  聘请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是河东区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个创举。此次聘请的21位监督员,是区民宗办第四次聘请的监督员,聘期5年。其中,4位是区人大代表,13位是区政协委员,4位是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多年来,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在协助区政府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协调处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及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上,宣读了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职责任务及监督方式。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民族宗教工作监督员还将协助区民宗办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区民宗办监督和检查有关宗教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配合区民宗办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同时,监督员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落实情况和区民宗办及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情况及有无利用职权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可直接提出批评意见;对违法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直接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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