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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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5184
颗粒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其他题名: 2007年1月16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分类号: D625.2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在过去的四年中主要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维护稳定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诉讼监督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和计划。
关键词: 检察院 工作报告 河东区

内容

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祥麟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工作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四年,是全区人民为实现“十五”、“十一五”规划努力奋斗,河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四年,也是检察工作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四年。四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紧紧围绕全区“十五”、“十一五”发展规划,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出现了许多工作亮点,有些工作得到了高检院、市院及市、区委的肯定和表彰,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稳定压倒一切,保持稳定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四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打黑除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和其它各项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50件1734人,提起公诉1463件2113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重大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35件349人,提起公诉253件409人。
  我们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认真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特别是在一些敏感和特殊时期,逐个排查可能进京上访案件,制定工作措施和防范预案,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努力把每一起信访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检察环节、解决在河东。四年来,我院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03件,其中检察长亲自接待110件191人,对251件群众实名来信来访予以直接答复,及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等重大信访案件11件261人。受理的来信来访全部做到息诉罢访,无一起涉检进京上访。同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我院连续四年保持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公诉科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称号。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案。四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6件。我们把办案的重点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共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11件,查处五万元以上大案87件,其中有影响有震动的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3件,查处我区国家机关干部犯罪案件23件,大要案率占立案总数的84.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76.7万元和2万美金。我们把2006年作为案件质量年,狠抓案件质量,要求早立案、快结案,提高办案效率。坚持检察长亲临一线,指挥办案,听取案件汇报,研究侦破方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去年所立案件无一起撤案,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侦查部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与电力、建筑、市政、金融、保险、工商、税务等11个单位和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案讲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共作法制报告42场,其中检察长讲课20余次。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抓住易发犯罪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对策,推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经过几年的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诉讼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我们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为目标,全面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监督职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5件2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4件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2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2件168人,不起诉17件2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5人,2006年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先进单位”。在执行监督上对未依法交付执行、违反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监所检察工作实现了八年无一起超期羁押,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转发了我院的工作简报,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文华同志首次在我院工作简报上作出批示,对我院的做法予以肯定。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解决了长期申诉、久拖不决的案件,复查申诉案件11件,依法纠正了1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3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7件,立案52件,提出抗诉44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9件。仅2006年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立案14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案件13件,上级院支持抗诉11件,息诉5件,全年无积压案件,支持抗诉率达到85%,收到再审人民法院的再审改变原审判决14件,同时收到申诉人送来的“法律监督,公正为民”及“公正执法,为民排忧”的两面锦旗。
  四、检察队伍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四年来,我们坚持下大决心,下硬功夫,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学习教育活动。2006年,我们在继承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新的领导班子坚持“新班子要有新理念、新举措”的思路,立足新起点、坚持高标准,发扬好传统、好作风,检察工作呈现了四个亮点:一是为河东经济发展服务的形式和措施得到进一步拓展。为了更好地把检察工作与全区的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去年我们先后两次召开专题汇报会,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了11条整改措施并以院文件形式下发,严格遵照执行。召开了为河东经济发展服务座谈会,市院和区四机关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出台了我院为河东经济发展服务的举措,引起社会反响。目前,检察工作为全区大局服务的意识正在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检务公开”制度得到进一步深化。去年11月,我院与河东区有线电视台首次联合举办了“检察官走进直播间普法宣传系列节目”,检察长和常务副检察长亲自带领6个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翔实的案例,宣讲检察职能,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检察官风采,收到了较好效果。三是年初院党组提出的“三个创新、三个增强、四个突破”的工作目标得到全面落实。全院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有4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同期相比实现了翻番。有6名干警获得了全国检察系统和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我院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7项检察业务和综合保障工作创造了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业绩。四是我院办案、技术两房建设工程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区各级领导、有关方面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过艰苦努力、克服困难,终于在去年12月11日顺利进行了奠基开工仪式,我院办案办公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检察工作将发挥更大效能。
  回顾四年的工作,可以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出贡献的四年,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发展的四年。总结四年的工作,我们感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必须始终坚持和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由人大产生,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开展工作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证。四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区委、市院党组的指示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聘任了14名人民监督员,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作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广辟渠道,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检察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寻求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实践证明,党的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坚持把狠抓班子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
  检察工作水平高低,能否严格公正执法,出色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关键取决于党组班子的建设和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过硬班子和检察队伍,是党和人民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承担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组织保证。四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工作必须先抓班子带队伍的思想,始终紧紧抓住提高班子成员和队伍整体素质这个关键不放松。在政治上,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保证班子成员、全体干警的思想同中央和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2006年,我们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制度的同时自我加压,用“新、严、责”三个字统一班子成员思想,要求班子成员要用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严于律已、率先垂范的工作要求,定岗定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带好队伍,取得了较好成效。在业务上,开展实战练兵、技术比武,加大教育投入,引导和鼓励干警学习法律、经济和科技知识,培养了一批侦查、公诉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在作风上,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和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才能打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三)坚持把围绕经济、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方向
  围绕经济、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四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入手,跳出“纯检察”、“纯办案”的圈子,牢固树立各项工作都要服务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办案中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既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加快河东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紧跟全区改革开放的进程去部署,把2006年作为我院的调查研究年、转变作风年,成立了领导机构,检察长带队调研,亲自讲课,深入到路灯管理处、送变电工程公司等11个单位进行法制宣传讲座,其中检察长亲自授课5次,与7个单位签订了“检企共建”联系服务制度书。首次召开了大型国企、十大排头兵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部门等各种类型层次较高的座谈会。这些做法,加大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拓宽了为企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新途径,使服务大局的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实践证明,只有一心一意为经济发展服务,检察工作才能大有作为。
  (四)坚持把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在工作中把握好对群众的态度和感情。从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入手,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实做到让普通老百姓“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诉”。二是在监督中要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注重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既注重依法证实犯罪,又注重排除嫌疑,还无辜者清白,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三是在办案中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分别不同情况,能不捕的依法不予批捕,能不起诉的依法不予起诉,或者建议法院从轻判处,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五)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和市、区委关于创新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执法理念上,我们彻底摒弃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重抗诉、轻息诉等陈旧的执法理念,树立公正、公开、公平、廉洁、文明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业务工作上,推行“检务公开”,试行不起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使诉讼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制,试行主办检察官制,改革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建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对合理配备诉讼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队伍管理上,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制度,初步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使检察事业充满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回顾四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干警思想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一些干警业务工作水平不高,尤其是检察队伍中高层次人才缺乏,人员素质与党和人民及《检察官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个别干警不依法办案、不文明办案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地加以解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我们描绘了新世纪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进一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区委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前,河东的发展与全市一样,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人民检察院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按照区委、市院的工作部署,树立更高标准,明确更高目标,追求更高水平,做和谐河东护驾者,创检察工作新业绩。我们的工作举措是:“实现三个创新”,即: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围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大局、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提高六个能力”,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能力、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提高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司法公正的能力、做好各项综合保障工作,提高辅助领导决策的能力、强化教育,科学管理,严格监督,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能力;“达到一个总目标”,即: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新的提升。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院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牢记使命,以百折不挠的意志,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为实现“三步走”目标、建设“三个基地”,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科学发展、强区富民、建设和谐河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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