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交通安全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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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4917
颗粒名称: 推进交通安全工作
分类号: D63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将开展评选和表彰2006年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参加先进单位评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具备连续3年交通事故未超过控制指标等条件,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包括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等。活动将于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进行,分为区县级和市级审核评比阶段。
关键词: 河东区 交通安全 评选活动

内容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评选和表彰2006年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市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于1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月1日至31日为区县级审核评比阶段,2007年1月1日至31日为市级审核评比阶段。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推动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
  参加先进单位评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3年交通事故未超过控制指标,所属人员未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本年度内交通违法未超过年度控制指标;交通安全组织健全,工作责任和部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制度,每月开展对所属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所属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年度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每月对所属机动车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所属车辆无交通违法记录,所属机动车参加年度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年内历次交通安全检查中机动车参检率均为100%,一次抽检合格率均在90%以上;所属驾驶人参加“维护交通安全,争做模范驾驶人”竞赛活动比例占所属驾驶人总数的70%以上。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内部交通安全制度,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积极支持、参与公安“技防网”建设;关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内向安全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过合理化建议;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年度内个人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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