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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4046
颗粒名称: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分类号:
R155.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食品加工场所应符合相关法律标准,使用新鲜原料制作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分开使用,熟制食品应烧熟煮熟,半成品与原料应分开存放。
关键词:
食品加工
学校
卫生要求
内容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相关标准。
2.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饭、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熟,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知识出处
《今日河东》
今日河东紧紧围绕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成就、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百姓需要的工作生活知识,全面、及时、通俗地体现在报纸上,以满足读者对时政信息和生活资讯的多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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