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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公安分局发布1月份警情通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3363
颗粒名称:
公安分局发布1月份警情通报
分类号:
D63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公安河东分局发布2005年1月警情通报,全区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363起,下降4%。其中,盗窃案件占79.6%,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案件也有所上升。此外,发生治安案件717起,火灾事故10起。公安机关提醒市民春节前夕是侵财案件高发期,需加强安全防范,燃放烟花爆竹时需远离人群和易燃易爆物品。
关键词:
河东区
公安工作
警情通报
内容
本报讯 公安河东分局近日发布了2005年1月份警情通报。
2005年1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363起,与上月相比下降了4%。从直接影响居民安全感的案件看,抢劫案件发生4起,与上月持平;抢夺案件发生24起,与上月相比上升了33.3%。1月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共有289起,占全部案件的79.6%,与上月相比下降了8.8%。其中入室盗窃案件发生109起,与上月相比基本持平;盗窃机动车案件发生90起,其中盗窃汽车案件50起,与上月相比上升了51.5%。月内发生治安案件717起,其中殴打他人和偷窃少量财物占较大比例。月内发生火灾事故1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为用火不慎或电气火灾。
公安机关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春节前夕是各类侵财案件的高发期,请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切实搞好自身的安全防范,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春节期间请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按照规定燃放,要远离人群和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伤害事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知识出处
《今日河东》
今日河东紧紧围绕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成就、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百姓需要的工作生活知识,全面、及时、通俗地体现在报纸上,以满足读者对时政信息和生活资讯的多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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