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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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3221
颗粒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其他题名: 2006年1月5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分类号: D912.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总结了2005年的工作成果,包括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以及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为市政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 和谐社会 依法行政 市政建设

内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认真加强法院建设,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增强与提高,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一)坚持打防并举,注重保障人权,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340件,审结339件。依法打击抢劫、重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以及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危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从重从快审理了以肖振海为首的12人团伙抢劫案、向家世界等八家企业邮寄恐吓信进行敲诈勒索的尤胜海案等典型案件。审结30起涉赌、毒、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案件,净化了社会环境。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涉案未成年人较往年上升50%的情况,加强合议庭审判力量,坚持惩罚为辅,寓教于审的基本原则,将教育和挽救贯穿庭审、宣判当中。尝试庭审结束后,由主审法官、家长与少年犯面对面沟通的做法,作为庭审教育的延伸。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惩治合同诈骗、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其中包括首起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依法严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审判中加强人权保护,注重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依法保护刑事被告人应有权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无罪推定等刑法的基本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等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错案发生。
  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隐患和引发纠纷的诱因,发出司法建议48份。积极参与和谐社区的建设,深入街道进行普法宣传,指导基层调解工作。与大直沽街联合举办模拟法庭,让社区居民模拟法官审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生动地教育群众应以互助互让的态度,协调解决邻里矛盾,《今晚报》进行了专门报道。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举办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和法制教育的讲座。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共刊发稿件300余篇,其中在全国性媒体发表11篇。
  (二)依法调处各类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诚信友爱的社会环境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492件,审结4680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及时救济人民群众被侵害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失和的人际关系和失衡的社会关系,努力实现利益平衡、社会和谐。2005年群体性诉讼骤增,共受理24批计912件,比上一年的15批381件上升了60%和139%。我院调整人员及时立案;审判庭提前介入,确定业务水平高、调解能力强的法官进行审理;院、庭长加强领导,抓住矛盾的症结焦点,制定统一调解标准和裁判尺度,对重点案件和重点涉案当事人加大辨法析理力度,力争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合理,裁判得当。林枫花园小区近400余户居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群体诉讼案件得到顺利审结,未出现不良社会影响。
  交通事故赔偿和劳动争议案件由于法律规定较原则,自由裁量空间大,导致裁判有一定差异,当事人反映多,二审法院改判多。为此,我院成立了专门审理这两类案件的合议庭。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基本上达到了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的目的,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都较以前有了较大提高。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巡回办案、就地开庭,方便他们诉讼。我院在审结一起赡养案件后,法官每季度都到老人家代为转交外地子女寄来的赡养费,并在重阳节前慰问老人,此事被《人民法院报》在头版予以报道。另外,我院对拖欠民工工资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措施,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我院始终把为河东区“三步走”发展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作为重点,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竞争、诚实信用的投资环境。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901件,依法制裁经济交往中恶意欺诈、不守诚信的违法、违约行为,保障经济有序发展。对其中260余件金融纠纷案件加强审理,并到驻区金融机构进行法律服务,为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活动安全有序运行作出了努力。
  (三)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为市政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发挥好行政审判工作“调节器”和“减压阀”作用,依法调节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8件,审结47件。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裁决3件,确认其违法2件,针对各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发出6篇司法建议,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随着滨海新区建设速度加快,我区涉及市重点市政工程的拆迁项目增多,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工作仍然是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466件。我院在对拆迁工作给予有力支持的同时,对拆迁部门在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在保证市政建设的前提下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为顺利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四)调整执行机制,增强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644件,执结2351件(含旧存)。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进行了执行机制改革,在发挥工作潜力上下功夫。试行了以执行长负责制为中心的人员管理和案件执行新模式,合理调配执行力量,使一些影响面广、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得以执结,诉讼案件执结总数上升47%。被认为“死案”的天津冶金工业总公司申请执行镇江某公司140万元货款案,执行员曾三下镇江执行未果。去年,在获悉新的执行线索后,由一名执行长带队,又两下镇江,终于执结。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严格把握执行中止条件,控制执行中止案件数量,对中止的执行案件进行逐个梳理,寻找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手段。如光华小区122户居民申请执行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延办证违约金280余万元案,因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财产也抵押给银行,老百姓唯恐权益得不到实现,曾聚众堵路、上访。通过我院积极寻找执行途径,最终将该批案件妥善解决。
  二、以提升司法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保障
  (一)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自觉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向任长霞、牛玉儒、宋鱼水等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并落实到工作中。共产党员毛津生法官在审理一起案件时,心脏不适,为了不增加当事人负担,带病开庭,累倒在审判台上。我院政治处副主任王虹获“天津市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执行庭副庭长李研学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通过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审判权、执行权的滥用。建立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全年无一人因廉政问题受到追究。
  (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有关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司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探索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保证培训经常化和规范化。仅执行庭就先后开展七次业务培训,对执行中如何解决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隐匿财产的实际问题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干警执行技巧和能力得到提高。继续坚持将观摩庭作为培训法律实践能力的课堂,注重庭审经验的推广,对庭审中的好做法予以肯定和提倡,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提高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通过全体参与、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学习,在我市法院系统全员考试中,我院干警全体通过。
  二是加强调解工作。重视调解在消除和化解当事人双方的对立、促进团结以及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审判资源等方面的作用,我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方法和途径,要求用和谐理念指导诉讼调解工作,并借助社会和家庭的力量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做到调解的方式与案件的具体情况相和谐,调解不只是开庭调解,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必要时采取信件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的时机与当事人的情绪相和谐,在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比较激烈时避免强行调解,在当事人情绪比较平和时,则及时调解;调解的力度与案件矛盾状况相和谐,对于双方意见差距不大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多做工作,对于双方矛盾激烈,调解意见分歧大的案件将重点放在避免矛盾激化上,多讲道理。通过引入和谐理念,提升调解能力,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普遍消除和化解。
  三是加强调研及写作的培训。继续坚持将调研能力作为工作评价标准,纳入对干警的考核内容,鼓励干警多写与审判实践贴近的案例,同时尝试重点调研课题承担制度,将审判中的难点作为调研重点,实现法律理论向法律思维的转化,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去年案件二审改判率较前年下降17个百分点。有13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登载或获奖,并有1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邀请语文专业高级教师为法官进行语言文字基础培训,提高写作能力。明确法律文书质量问题的责任分担,加大文字质量追究,强化了审判员、书记员文书质量意识。我院法律文书大部分可以达到叙事清楚,逻辑严密,辨法析理透彻,文字使用准确的标准。
  三、落实规范整改活动要求,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管理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重点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四个环节和岗位进行整改和规范。加强我院制度建设,在清理旧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制定了一批新规定,促进了法院管理工作的科学转变。
  (一)实现审判组织和人员的管理从职务管理向职责管理的转变
  制定《河东区人民法院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调整了审判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关系,实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相互监督、目标统一的目的;制定《关于审判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法官、书记员、速录员的职责范围,实现对法官、书记员、速录员的科学管理,促进职责分工的科学化和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
  坚持建立和完善业务考核档案。将干警工作业绩、廉政情况、案件质量、业务考试成绩、观摩庭考核、论文案例撰写等情况纳入法官业务档案,为晋职、晋级、评先选优工作提供依据,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服力。在去年的晋升考核中,有57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警得到职级晋升,在全院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氛围。
  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立民主政治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26名人民陪审员成为我院不穿法袍的法官。对陪审员加强培训,提高他们参审能力;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培训、庭审、例会、奖惩、档案等制度,完善对陪审员的管理和考核,尊重和保证陪审员的参审权。我院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得到提高,8个月的时间里,有39人(次),参加了25件案件的审理。陪审员审理一些重大案件,也提高了法院公信力。去年我院将陪审员工作情况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得到常委会的肯定。
  (二)实现审判管理从单一、阶段性管理向全面、动态性管理的转变
  加强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规定立案、审理、执行、归档等各环节的期限与职责,确保基本数据信息输入的及时准确。同时充分利用法院审判综合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实现指挥、管理、监督、信息收集,向审判工作网络化管理,智能化监控,动态化考核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制定《加强审限监督管理的规定》,由单一评查案件的裁判结果扩大到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全程评查和监督,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
  完善审判动态监督。制定《院、庭长对在办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院、庭长对案件监督的原则、范围和权力,而且规定对于无视监督,擅自处理造成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处理办法,与己有的大要案报告制度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错案和因案件处理不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去年列入大要案的10起案件,没有一起因裁判不当产生不良社会效果。
  完善科学的奖惩机制。修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基本实现了政绩、责任与奖励相一致,有效地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坚持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件自查和抽查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继续实行对上级法院变更案件的逐件评查,并对发改案件进行分析,在院局域网上公布部分案例,供大家学习与借鉴。去年有22件案件依照《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追究了质量责任。
  (三)实现司法政务管理从单一制度化管理到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转变
  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力度,对保管款帐户进行了清理,先后制定了《现金管理规定》和《差旅费报销制度》,建立健全诉讼费和保管款收、退费制度,会计与出纳相互监督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实现开源节流和人、财、物的合理配置。以人为本,实行了诉讼费、保管款的退费预约制度,保证当事人随来随取,消除了当事人由于退费时间固定、退款相对集中、等候时间长,或在非退费时间来院不能领到退款引发的不满情绪。此外加强了对案件归档的管理,将归档、调卷情况纳入计算机管理,切实发挥档案为审判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的功能。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围绕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自身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面对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多发,司法能力特别是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涉诉案件的能力、法律理解和法律适用有机结合的能力亟待提高;队伍的整体政治、业务素质需进一步增强;审判作风需进一步改进;执行未结案仍较多,还需寻找更多途径解决执行难;审判公开、便民、为民场所和设施还未能得到及时落实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以及区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平安建设”工程的开展,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继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新形势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任务,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法院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跨越,为实现我区“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加快推进“三步走”目标和“三个基地”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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