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有幌 工商部门维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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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1566
颗粒名称: 虚假广告有幌 工商部门维权
分类号: G2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女士在某超市发现一款手机在广告中售价为1888元,但实际购买时被告却被告知需要支付3780元。张女士认为广告欺骗了她,通过“12315”维权电话向工商部门申诉。工商部门介入后,超市最终兑现了广告中的承诺,张女士以1888元购买了这款手机。
关键词: 河东区 虚假广告有幌 工商部门维权

内容

本报讯 日前,工商河东分局向阳楼工商所为消费者张女士解决了与某超市的购物纠纷,最终使她购买到了称心如意的手机。
  张女士近日在某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散发的印刷品广告中有一款带摄像头、翻盖、可旋转360度的手机,售价为1888元。她对这款手机的功能和价格非常满意,准备购买一个。当她到柜台买手机时,营业员却以广告信息刊登有误为由拒绝以广告刊登的价格出售这款手机。营业员告诉她花1888元只能购买一款不具备以上功能的普通型号手机,如果想买广告上的手机需要付3780元。张女士认为这则广告欺骗了她,自己是看了标价1888元的广告后才决定买这款手机的。张女士于是通过拔打“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向工商部门申诉,工商河东分局向阳楼工商所受理了这起申诉。经调查,该超市散发的印刷品广告中标价为1888元的手机其图片上的介绍的确为翻盖型且带有摄像功能。工商人员认真向超市宣传了《消保法》和新出台的《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告之虚假宣传的严重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超市兑现了广告中的承诺,张女士如愿地花1888元买到了这款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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