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教育收费“阳光操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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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今日河东》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11302
颗粒名称: 新学年教育收费“阳光操作”
分类号: G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教育局推行教育收费“阳光操作”,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包括教育收费项目公示、教育收费形式公示等,受到家长的好评。
关键词: 河东区教育局 教育收费 公示制度

内容

近年来,教育收费一直是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日前,河东区教育局结合执行《关于天津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事项(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在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天津市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教育收费“阳光操作”。
  教育收费项目公示
  “一费制”公示:从秋季新学年开学起,普通小学和普通中学一律实行一费制。在一至九年级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小学每生每学期杂费6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从160元到298元不等。
  学校代办项目的公示;统一管理的代办:卫生保健费、校外活动费和课程练习册。此项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选择性代办:课后托管费、报刊杂志、学具和熥饭费。此项内容采取自愿选择的方法。
  对以上代办项目的范围、内容、预算金额做了规定并进行公示。
  教育收费形式公示
  设教育收费公示栏。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设立固定的《教育收费公示栏》,公示内容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换,供学生和家长阅览。禁止将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乱收费通过公示“合法化”。
  家长通知单。普通中、小学对“一费制”中收取的项目、内容在学期末以家长通知单形式,将学期内费用明细告知学生家长,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清欠预收费用。家长通知单要设“回执”栏,由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其它方式。建立收费联系卡或家长信等形式告知。
  “阳光操作”受称赞
  普通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和代办项目的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一中心小学石磊的家长高兴地说,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增强了教育收费的知情权和透明权,让家长明明白白去交费。香山道中学马成的家长说,过去交费稀里湖涂。孩子回家说让交费就交费,也不知交的是什么费用。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是学校对孩子和家长的尊重。教育收费公示以后,透明度提高了,家长就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该交的费用心知肚明地去交。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使学生明白、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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