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二号桥的陈大爷近日因家庭房产纠纷来到区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公证。公证人员针对老人房产纠纷情况认真分析了办理公证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实际困难。为了避免日后留下隐患,公证员建议老人通过诉讼途径彻底解决纠纷。在工作人员的搀扶下,陈大爷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的律师热情接待了老人,耐心听取了他的陈述,详细解答了陈大爷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解决纠纷的办法,使陈大爷仅用一个小时就消除了心中的困惑。工作人员看到陈大爷年迈体弱,一再表示以后再遇到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上门服务。陈大爷带着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满意而归。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新形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是摆在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区司法局坚持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思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特点,从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入手,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为目的,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面向社会各界推出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为民新举措,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为了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区司法局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服务,杜绝“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公证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准确出证,不拖不压,做到有证快办、急证急办;各律师事务所必须杜绝律师漏庭、误庭的现象的发生;“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人员在解答群众咨询时要保证及时到位、合法准确。为此,区司法局着力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积极拓展服务空间,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对不能亲自办理公证手续的危重病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入户登门服务。公证人员还主动深入到各房屋拆迁现场办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区司法局严格审查受理援助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援助申请在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对情况复杂、特殊的疑难案件在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对于符合援助申请条件的案件指派律师或公证员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对于不符合援助条件但生活十分困难的群众,经审核后责成有关部门根据其承受能力实行减缓收费。为了方便群众,区司法局还在院内设立了公证处接待室和当事人休息室,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开水;在门口还修建了无障碍坡道,方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