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6日,河东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琨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殿辉、王荣盛、沈光平、张建华、刘金荣,区人大常委会14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王秀文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城市房屋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拆迁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工委委员结合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要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有关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着力解决好最困难拆迁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将房屋拆迁裁决和强制拆迁减少到最低限度,及时研究处理好拆迁中的信访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检查拆迁的工作力度,依法拆迁、文明拆迁,确保今年我区拆迁任务的圆满完成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建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并同意这个议案。根据主任会议议案,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玉良代表区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检察院通过教育活动,特别是整改阶段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结合当前司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司法不公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和内务司法工委委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史洪振、区财政局局长霍建训受区政府委托分别作的《关于河东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河东区200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东区200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工委委员还对区政府要研究增加区级财政收入的举措,加强税收征管,强化支出管理,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河东区预算监督暂行办法(修改稿)》。
赵琨在讲话中强调,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这次修宪的总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和开拓创新的统一;要认真学习这次修宪的工作方针,坚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要把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学习宪法结合起来,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葛全洪、副区长王秀文,区政协副主席赵长明,区法院、区政府办公室、河东区国税局、地税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区司法局、区建委、区市容委、区房管局、区法制办、区拆迁办、区信访办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内务司法工委、财经工委委员,各街道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