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刘绍川检察长所作的《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区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市、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继续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技术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检察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为我区加快实现“三步走”目标和“三个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