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标准,务求快发展,实现新突破,努力做到起点高、增长快、效益好、活力强,全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是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对2004年工作的总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体现了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的要求,是按照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观指导和组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工作,是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精神的具体体现。
《河东区委2004年工作意见》指出,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生态”等环保工程,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三年阶段性目标。做为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决议指出的抓环境建设就是抓发展的要求,在2004年工作中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见成果。一是要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加大对区域内“水、气、声、渣”等污染源点的执法管理和有效治理,确保全区环境质量达到全市良好水平。二是要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细胞”、“生态”等环保工程。在确保实现环境保护模范城区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将我区环境建设和社区环境教育做为一项工作重点来抓,以社区为载体,以居民为对象,通过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进而创建更多的“最适宜居住小区”、“安静小区”和“绿色家庭”,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为全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