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购物高峰即将来临,根据以往消费投诉,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节前是购物高峰期,消费者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时往往忽略了索要发票。对于购物凭证的功能,一般商家都非常了解,但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却在发票上设置了一些陷阱,您一旦大意,就会导致利益受损而不能得到获赔。为此,消协部门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将目前消费领域中经营者在发票上设置的“几大陷阱”进行披露并提醒您,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购物时一定要当心发票陷阱。
陷阱一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使消费者无法举证。对此,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发票上所填品名是否与自己所购物品的名称相符。
陷阱二三包期内换货,发票上不注明换货日期。如果您购物买商品后出现问题商家更换了您所要的商品时,一定要让商家在以前购物发票上注明更换商品新日期,所换商品三包期要从更换日期算起。
陷阱三借口没有发票,要求一周后来取,以避开“七日内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当天开具发票或让商家写明购买日期和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以及换取发票的时间,并在该字据上加盖商家公章,还要签上售出者的名字。
陷阱四借口已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作了降价,如再提供发票则要消费者承受税金。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商家可能是在逃税。对此,您千万别上当。
陷阱五故意填错日期。购物时您一定要确认发票所填日期是否正确。
陷阱六不盖公章或与店名不符。
陷阱七在发票上加盖降价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试图混淆与处理商品的界限。只有处理品才不负责三包,而处理品必须是可使用商品,不是废品,如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向商家确认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