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英语即“美语”,在当今对外交往中变得愈来愈重要。这显然是和美国的大国地位及其经济实力有关。有些学者认为,随着这种趋势的进一步发展,“美语”同化英语,取代英语也只是时间问题。用这种思路来解释近年来国内比较重视“美语研究”,一些院校专门开设“美语课”加强学生在这方面的训练也就顺理成章了。
美语较之纯正英语最大的特点应该是简炼、传神、实用,不拘泥于句式、文法而着重于表达,同时口语化比较突出。
比如英语中的一个sure字,很普通,以至几乎无人特别关注;可在美语中用途广泛,使用率、“点击率”很高,它代表了多层含义。其中有肯定的意思,即马上就行、就干;又有疑问,试探的意味;更能“以少取胜”、“以精代泛”。常常出现的是前面“一大堆”复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而对方仅用一个Sure字就全代替,把问题解决掉了。
语言本身反映了文化和社会的进步。同时,文化又是决定着一个民族、国家,或是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张“王牌”。
美语还和我们现实社会流行时尚相吻合,若细细品味,则很有后劲、很长学识。比如我们现在说一个人会生活、会享受生活,美语怎么表达?“smelltheflowers”,直译为欣赏奇花异草。当然也可译为嗅花,但我觉得,似乎还差那么一点劲,好像不太达意,这真是棒极了!试想,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里,一个人如果不会“忙里偷闲”,又怎么能挤时间轻松一下呢?还有我们常说某人穿衣服十分得体、抢眼,中国人讲“亮”,美语同样是亮。你看,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照样能包容美利坚文化,是不是说明美语真值得研究?其他如“初次约会”互不相识,美语叫“瞎见”,多好!遣词恰到好处,传神极至。其余还有“轻而易举”、“小菜一碟”……美语都有出神的表达和入化的形容,叫人不禁拍案称奇。
美语具有区域性,充满了方言、俚语、习惯表述,与中文相似。最明显的是上个月美国夏威夷郡郡长来河东区访问,把美语的魅力充分展示出来。说真的,我写本文多半是有感而发。记得我们当时用夏威夷的欢迎尊贵客人的语言与他们打招呼、交流时,他们感到很亲切,气氛一下子就被“激活了”,中美双方很快切入了正题。这在外交场合应该是很少见的,也是我们所极力追求的。夏威夷当地人打招呼一般不用英语和英语常见的多种表达方式,而是用自己岛上当地独创的语言“哈罗哈”,但你别以为它只用于打招呼,它还能表达同意、赞赏、高兴,更有爱情的意思在里边。谈起哈罗哈,这位仪态大方,留着小八字胡,淌着瑞典血统的郡长先生似乎很得意。其实他本身就很独特,从他身上我们就可以读出许多美国文化,特别是美语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