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在地统计适应分税制改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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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9830
颗粒名称: 实施在地统计适应分税制改革需要
分类号: C82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政府召开在地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在地统计的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和实施步骤。
关键词: 统计 工作会议 河东区

内容

本报讯 日前,区政府召开在地统计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在地统计的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和实施步骤。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葛全洪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区长王秀文主持。区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及12个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地统计是指区政府统计部门对坐落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单位,除少数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经营活动的单位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依法行使政府统计职能。实行在地统计的工作目标是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满足市、区两级政府全面掌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科学制定区域整体发展规划的需要,实现统计管理体制由现行的“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改革为在地统计。在地统计的实施范围为坐落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市、区、街道、居委会所属单位,无主管单位(含私营、个体等),外地驻津(区)单位等。单位坐落地是指实际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为稳步推进在地统计,整体工作分三步实施:第一步,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对区、街道、居委会所属单位及坐落在本区的无主管单位和外省市单位实行在地统计;第二步,2004年7月至2005年底,市统计局对中央和部分市属单位进行划转,实行在地统计与原渠道“双轨制”运行;第三步,2005年底基本完成所有单位(经市统计局确认不纳入在地统计的单位除外)政府综合统计报表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过渡,即报送区政府统计部门,全市政府统计工作按在地统计管理模式运行。在地统计的过渡时期,各单位在向某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同时,也要向区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在“双轨制”期间,原统计渠道仍为主渠道。
  葛全洪在讲话中从提高对在地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适应改革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落实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机构,强化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搞好业务培训,依法进行统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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