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早餐工程放心早点(快餐)店认定工作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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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9759
颗粒名称: 关于开展早餐工程放心早点(快餐)店认定工作的通知
分类号: F71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为了推进放心早点(快餐)工程,河东区政府决定在早点(快餐)行业中推选认定一批“河东区放心早点(快餐)店”,并公布了相关标准。申报方法包括企业申请、群众推荐和严格评审相结合,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
关键词: 河东区 早餐工程 企业

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推进放心早点(快餐)工程的指示精神,加快我区放心早点(快餐)店的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区早点(快餐)行业中推选认定一批“河东区放心早点(快餐)店”,现将有关标准公布如下: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环保、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核发的许可证;2、有完善的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15个以上,干稀配套;4、经营者应执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5、餐具消毒设施齐全、有效,生熟食品及加工存放能严格分开,能做到工具售货,钱货分开;6、环境整洁、舒适,工具、用具摆放有序;7、有正当的原材料进货渠道,不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8、服务规范,能按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食品;9、放心早点(快餐)店的认定采取企业申请,群众推荐和严格评审相结合的方法;10、本年度内未有违法违章行为。申报办法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11月21日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商业科领取申请表,填写上报后由区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查评定后报区“放心早点(快餐)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并统一命名挂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领表地点:河东区十三经路四号河东区经贸委商业科联系电话:2438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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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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