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各大商场促销活动的步步升级,价格不菲的数码摄象机纷纷打出极具诱惑力的促销价格,消费者代某日前却在这场促销活动中先喜后忧。当他在付款两日后,满怀喜悦去提货时,却发现销售方没有提供随机部件中的原装电池组。在与销售方交涉时,得到的答复是特价机不提供原装电池组。为此,消费者代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此事向河东区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
代某在投诉材料中写到,我在家电广告宣传中看到,JVC-320ED型数码摄像机仅售3500元时,就于第二天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但是,由于当天没有货,两天后才到商场提货,在提货时发现销售方没有提供随机部件中的(BN-V480)型原装电池组。当向销售方提出疑问时,得到的回答是特价机不提供原装电池组。代某提出异议,说数码摄像机在出售时并没有不提供原装电池组的文字说明。同时,代某提出销售方在进行销售过程中没有提到一句没有原装电池组的解释,更没有任何文字说明。要求销售方承担经营欺诈责任,并无偿提供(BN-V480)型原装电池组。经河东区消费者协会调解,销售方同意无偿提供给消费者代某原装电池组,并且经过JVC技术中心检测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