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纪委向全区各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做好超前防范工作,预防违纪问题发生,确保节日过得欢乐、祥和、节俭、廉洁。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领导干部个人擅驾公车。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予以处理,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