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局处级干部在经济实体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日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对全区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局处级干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进行清理。
清理的范围是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局处级干部(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上人员不准兼任各种类型的企业及营利性事业单位等经济实体职务,个别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经济实体兼职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后,对兼职的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必要的工作,逐人落实,予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