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老龄委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首届评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敬老好儿女的活动。此次评选活动结果将在今年老年节期间进行表彰。
据了解,随着老龄事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区无论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还是尊老敬老工作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同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敬老好儿女的典型事迹层出不穷。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敬老尊老方面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我区决定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本次评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范围包括了全区从事老年法律咨询、承担老年人来信来访、调解涉老纠纷、承办涉老案件的信访部门、法庭、法律事务所、社会团体、老年人协会、基层维权组织有关部门及其个人;评选敬老好儿女活动将在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展开,范围包括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人员或养老机构中的工作人员。评选条件主要包括: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和《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法律责任,依法开展维权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老年人来信来访反映的合理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敢于认真负责地处理侵权案件,不怕困难,克服阻力,积极有效地为老年人伸张正义,工作突出,社会影响大,受到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依法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尊重、理解、帮助老人,思想品德高尚;在家孝敬父母、公婆、岳父母,在社会上尊敬、扶助老人成绩显著,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据区老龄委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评选活动由各街道办事处、各涉老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的方法。评选推荐上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敬老好儿女,经审核确认后,将在今年老年节期间进行表彰。同时根据市老龄委的有关精神,从中选出部分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敬老好儿女申报市级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