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经过宣传动员、企业申报、自查总结,区工商局初审、市工商局审核、市政府批准命名,我区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天津市通风机厂等39家企业被市政府命名为2002—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此次命名活动范围比较广,企业性质变化也很大,主要是以私营企业参加居多,招投标企业的积极性都很高。新命名的39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包括天津大宇旅行社、天津市康新低温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6家私营企业。这些单位的领导法律意识较强,能够依法经营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重视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并有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配备了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企业防骗能力和防范意识,而且促进了综合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