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7月15日,区民政局在社区居委会换届的基础上,根据《天津市最低人民生活保障办法》,结合我区低保工作实际,组织12个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召开低保核查工作会议,要求对我区24164户居民,涉及66000多名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不再享受低保。副区长王秀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核查,以社区居委会人员入户调查为主,重点是对家庭收入、生活水平等情况进行核查,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核查的,查明情况后,按照规定程序注销保障资格。对核查后的情况,由社区居委会在明显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按政策规定处理。在核查中对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各街道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并与劳动部门协调,制定再就业计划,优先安排低保对象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通过严格核查,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健全工作制度,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