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坚持从源头治理入手,采取“停清纠建”硬措施治理“三乱”,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区纪委开展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停、清、纠、建”的步骤对“三乱”进行了治理。“停”即立即停止将执收执罚收入与干部个人收入挂钩的各种做法,对继续执行的按顶风违纪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清”即对各部门历年来建立或实行的将收费、罚款收入与干部个人收入挂钩的制度、措施、做法进行清理,予以废止;“纠”即坚决纠正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或利用职权指定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纠正以各种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赞助费、咨询费,以收代罚、以收代管或者只收费不管理、不服务的行为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建”即按照中央和市有关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以及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部署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与此同时,区纪委还加大了专项检查力度,有效地清理和废除了一些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