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工商分局大王庄工商所接群众举报在津塘路某厂院内查获一起私自更改食品外包装生产日期案。
在案发现场,工商人员看到涉案人韩某雇佣3名工人正在对已过期的薯片、话梅、蜜枣等小食品进行生产日期的更改。这些包装精美的小食品虽然已过期但如何继续发挥它们的“价值”,涉案人在生产日期上动了歪脑筋。他们用牙刷沾上丙酮抹在已过期的字迹上,片刻后再用棉布擦拭字迹,抹去原生产日期后再为包装重新打印上新的生产日期。这批食品中最早的有2001年12月的产品,最近的也是2002年5月的产品,均已过保质期。部分食品已被打上了2003年5月29日的字样。经查,此案涉及十余种小食品。
对韩某的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将根据《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其行为进行处罚,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工商人员正在对此案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