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将罚没收入与收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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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9119
颗粒名称: 严禁将罚没收入与收益挂钩
分类号: D262.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河东区纪委、监察局在13个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了专项治理和检查,旨在规范执法行为,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治理方法包括停、清、纠、建四个方面,要求各单位停止与干部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废止相关制度、措施,纠正各种违规收费和罚款行为,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关键词: 河东区 纪检监察 专项治理

内容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正之风,营造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区纪委、监察局近日在区内13个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了针对执收、执罚收入与干部个人利益直接挂钩问题的专项治理和检查。
  区纪委、监察局在检查中要求各单位按照停、清、纠、建的方法组织治理,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要立即停止执收、执罚收入与干部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各种做法,对继续实行的按顶风违纪追究领导责任;二是对本单位历年来建立的收费、罚款收入与干部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制度、措施、做法进行清理并予以废止;三是坚决纠正将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变为有偿收费或利用职权指定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纠正以各种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赞助费、咨询费等收费行为,纠正以收代罚,以收代管或者只收费不管理、不服务的行为,纠正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四是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要求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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